成语 | 不乏先例 |
拼音 | bù fá xiān lì |
详细解释 | 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 |
例子 | 无 |
出处 | 姚雪垠《李自成》第四卷第十四章明末起义首领中一向重视养子,而且以养子继承皇位的事在五代不乏先例。” |
"不"开头的词语 |
不中訾 :1.谓家财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訾,通"资"。 不中用 :1.不合用;无用。 2.谓人快死了。 3.犹言不行,不可以。 不中听 :1.使人不喜欢听。 不置可否 :1.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 不智 :1.缺乏才智;不聪明。 2.不知。 不乿 :1.不能治事。 不致 :1.谓不会引起某种后果。 不栉才人 :1.犹不栉进士。 不治 :1.不能治理。 2.不追究,不治罪。 3.不修整。 4.不医治。 5.指无法治好。 6.不研究。 不忮不求 :1.不嫉妬,不贪求。 |
"例"结尾的词语 |
罪例 :1.犯罪的案例。 字例 :1.造字的条例。指六书。 诊例 :1.看病的条例。 2.诊治疾病的例子。 照例 :1.依照惯例或常情。 则例 :1.成规;定例。 2.清代指汇集《会典》的新例疑义等所编成的行政法典。 遵例 :1.依照成例。 正比例 :对于两个相互关联的量x和y,如果在变化过程中它们的比值保持不变,则称此两个量x与y成正比例,记作x∝y或x=ky,非零常数k称为比例常数。 战例 :1.战役或战斗的实例。 语例 :1.用语的惯例。 引例 :1.引用判例。 2.引以为例证。 |
"不"开头的成语 |
不做不休 :指事情既然开了头,就索性干到底。 不足与谋 :与和。不值得和他商量。 不足为意 :不值得介意。 不足为训 :足够得上;训法则,典范。不值得作为效法的准则或榜样。 不足为外人道 :不必跟外面的人说。现多用于要求别人不要把有关的事告诉其他的人。 不足为奇 :足值得。不值得奇怪。指某种事物或现象很平常,没有什么奇怪的。 不足为凭 :不能当作凭证或根据。 不足为虑 :不值得忧虑担心。 不足为据 :足够得上;据证据。不能作为依据。 不足为法 :不值得学习、效法。 |
"例"结尾的成语 |
诸如此例 :许多像这样的事例。 下不为例 :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表示只通融这一次。 史无前例 :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指前所未有。 格于成例 :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表示不能达到目的。 发凡起例 :发凡提示全书的通例。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不乏先例 :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 |
释意: |
不 :不
(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象花蒂的子房,下面象花蕊下垂形。①本义萼足。《诗·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韡。”郑笺承华者曰鄂。”②副词。不。《荀子》锲
而不舍,金石可镂。”)
用在动词、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表示否定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韩非子·喻老》
老妇不闻也。--《战国策·赵策》
被驱不异犬与鸡。--唐·杜甫《兵车行》
后遂不复至。--明·魏禧《大铁椎传》
又如不会;不大;不一定;不古(不古朴。意指社会风气衰落、败坏);不勾(不消;不够;不到);不才(没有才能。自称的谦词;不成才);不才之 乏 :乏〈名〉 古代射礼唱靶者用以避箭的器具,其形略似屏风 乏,春秋传曰,反正为乏。--《说文》。按,容也。从反正,推事。受矢者为正,避矢者为乏。 故文反正为乏。--《左传·宣公十五年》 凡乏用革。--《仪礼·大射仪》 乏参侯道。--《仪礼·乡射礼》。注容谓之乏,所以为获者御矢也。” 无功伏安,电抗性伏安单位 乏 〈动〉 假借为贬。物质财富短缺 振乏绝。--《吕氏春秋·季春》。 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乏。--《战国策·齐策》 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史记·货殖列传序 乏 fá ⒈缺少缺~粮食。太~味。不~其人。 ⒉疲倦疲~无力。人困马~。 ⒊不中用~走狗。 ⒋荒废~国事。 先 :先 (会意。据甲骨文,上面是止”(脚),下面是人”。意思是脚已走在人的前面。本义前进,走在前面) 同本义 先,前进也。--《说文》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屈原《九歌·国殇》 恐为操所先。--宋·司马光《资治通鉴》 又如身先士卒;争先恐后;争先(争着赶到别人前头) 尊崇;重视 安宁则长庠序,先本绌末,以礼义防于利。--《史记·本准书》 又如先本(重视根本) 首创;开始 不为福先,不为祸始。--《庄子·刻意》 又如先志(先立志向);先事(先行其事) 先 < 先xiān ⒈时间或次序在前的~前。首~。在~。事~。领~。奋勇争~。~发制人。 ⒉上代,祖宗~人。祖~。 ⒊称去世的尊长~兄。~父。 ⒋对已死之人的尊称~烈。 ⒌ ①人或某些动物的胚胎时期~天缺陷。 ②哲学上指先于感觉,先于实践经验。 ⒍ ①老师。 ②对人的敬称老~生。李~生。 ③某些地区称医生。 ⒎ 先xiǎn 1.《韵会》"先,前汉太子太傅少傅属官有先马。" 例 :例〈动〉 (形声。从人,列声。本义比照) 同本义 例,比也。--《说文》。按,礼记服问上附下附,列也。公别比例之义。古只作列,此字后出。 举此以例其余。--元·刘壎《隐居通议·欧阳公》 又如溯古例今;以此例比 例 〈名〉 类;列 扬州城下进退不由,殆例送死。--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又如不在此例;例及(连类而及);例侪(按类分列) 可以作依据的事物;例子 两贤同时,便是未有前例。--《南齐书·陆慧晓传》 又如援例行事;例贡(边境官员及土司每年依例献纳的贡物;清代又指例贡生);例授(循例封赠);病 例lì ⒈可以作为仿照或依据的事物~题。~证。举~。史无前~。 ⒉规定,成规条~。惯~。 ⒊按照规定或成规进行的~假。~会。~行公事。 ⒋ ⒌符合某种条件的事例案~。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