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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意思,民法的解释

更新时间:2024-04-27 22:05:09


词语 民法
详细解释 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常规定个人、法人因经济利益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国于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中国还有婚姻法、继承法等单行民事法律。
反义词
同义词
"民"开头的词语 民寄 :1.民望所寄。旧时指地方官。
民纪 :1.人民行为的准则。
民籍 :1.居民的户籍。亦指有户籍的居民。
民疾 :1.民众的疾苦。 2.民间疫病。
民极 :1.民众的准则。
民圂 :1.民家的厕所。
民和年稔 :1.犹言民乐年丰。
民豪 :1.旧指民间有权势者。
民害 :1.人民的祸害。
民国 :1.民主国家。亦相对于君主国而言。
"法"结尾的词语 作法 :1.谓创制法律﹑典章等。 2.施展法术。 3.指弄手段。 4.做样子。谓惩治以警其余。 5.作文或作画的方法。 6.做法。 7.指行为表现的方式。
族法 :1.宗族或家族的法规。
纵法 :1.犹枉法。
辠法 :1.刑诛之法。
罪法 :1.罪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共十八条。规定义务教育的性质、入学年龄、学制、教育方针、实施步骤、经费、办学条件、师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7日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共四编十七章一百六十四条。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了修订,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设四编十七章和附则,计二百二十五条。第一编总则,规定任务和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等;第二编规定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三编规定审判;第四编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6日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共二编十三章一百九十二条。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共二编十五章和附则,四百五十二条。第一编总则,规定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等;第二编分则,规定桅国家安全罪,桅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桅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的根本法。从1954年至1982年,我国共颁布了四部宪法。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有序言和四章一百三十八条。宪法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总的指导思想,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求所有公民和社会组织都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承担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责任。1988年和1993年全国人大又分别对1982年宪法作了两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五十六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未成年人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民"开头的成语 民脂民膏 :脂、膏脂肪。比喻人民用血汗换来的财富。多用于指反动统治阶级压榨人民来养肥自己的场合。
民贼独夫 :民贼残害人民的坏家伙;独夫暴虐无道、众叛亲离的统治者。指残害人民众叛亲离的反动统治者。
民怨沸腾 :人民的怨声就象开水在翻滚一样。形容人民对腐败黑暗的反动统治怨恨到了极点。
民有菜色 :菜色饥饿的脸色。形容因饥饿而显得营养不良的样子。
民殷国富 :殷殷实,富足;阜丰富。国家人民殷实富裕。
民殷财阜 :殷殷实,富足;阜丰富。民众富足,物产丰饶。
民以食为天 :天比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东西。人民以粮食为自己生活所系。指民食的重要。
民心不壹 :人民的心意不一致。
民熙物阜 :人民安乐,物产富饶。形容升平景象。
民生在勤 :人民的生计在于勤劳。
"法"结尾的成语 祖宗家法 :封建时代祖先制定的家族法规。
祖宗成法 :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
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正身明法 :端正自身,严明法纪。
以文乱法 :文指儒家的经典。引用儒家的经典,非议国家法令。
以身试法 :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严刑峻法 :峻严酷。严厉的刑吠严峻的法令。
徇私枉法 :迁就私情而违反法纪。
徇情枉法 :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小廉大法 :旧时指大臣尽忠,小臣尽职。
释意: :民 (指事。从古文之象。古文从母,取蕃育意。古代指黎民百姓,平民。与君、官对称) 同本义 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说文》。按,古文从母。取蕃育也,上下众多意,指事。 民,氓也。--《广雅》。按,土著者曰民,外来者曰氓。 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谷梁传·成公元年》 夫民神之主也。--《左传·桓公六年》 无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左传·闵公元年》 黎民阻饥。--《书·舜典》 民不适有居。--《书·盘庚上》 哀我征夫,独为匪民。--《诗·小雅·何草不黄》 民可使由之, 民mín ⒈〈古〉指奴隶或没做官的众百姓。现指人民,即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基本成员拥政爱~。军~鱼水情。 ⒉指人或人群~众。居~。~族。 ⒊劳动大众的~歌。~间故事。 ⒋从事某项工作的人农~。渔~。盐~。 ⒌非军事的~用。~航。 ⒍通"苠" ~高粱。 ⒎ ①指人民有管理国家和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加强~主和法制建设。 ②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处理问题的工作方式~主气氛。~主作风。办事~主。 民mián 1.通"绵"。参见"民民"。 2.通"眠"。

:法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廳”,即解廳,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廳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 法 fǎ ⒈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颁布后强制执行的规则~令。~律。宪~。民~。刑~。犯~∠~。 ⒉规律~则。 ⒊处理事物的手段方~。办~儿。乘~。疗~。想个~子。 ⒋标准,仿效,可仿效的~帖。~书。效~。便国不必~古。 ⒌佛教的教义佛~。 ⒍封建迷信的骗人把戏~术。作~。 ⒎ 【法宝】 ①佛教用语。指佛说法,也指僧尼的衣钵、锡杖等。 ②宗教或神魔、童话小说中所谓的法力、宝物等。〈喻〉特别有效的思想、事物、方法等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革命的三大~宝。 ⒏ 【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 ⒐ 【法家】 ①对书法家、画家的尊称。 ②春秋战国时期主张"法治"的一个学派,以商鞅、韩非等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