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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法的意思,理法的解释

更新时间:2024-05-18 23:54:06


词语 理法
详细解释 1.义理和章法。 2.礼法;伦理规范。 3.规律;法则。
反义词
同义词
"理"开头的词语 理准 :1.道理准确。
理状 :1.犹政绩。
理妆 :1.亦作"理妆"。 2.整理妆饰。
理中 :1.中医术语。调理中气。
理致 :1.义理情致。
理治 :1.得到治理;治理。
理至 :1.谓说理周全。
理职 :1.治狱之官职。
理值 :1.见"理直"。
理直气壮 :理由充分,因而说话有气势。
"法"结尾的词语 作法 :1.谓创制法律﹑典章等。 2.施展法术。 3.指弄手段。 4.做样子。谓惩治以警其余。 5.作文或作画的方法。 6.做法。 7.指行为表现的方式。
族法 :1.宗族或家族的法规。
纵法 :1.犹枉法。
辠法 :1.刑诛之法。
罪法 :1.罪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共十八条。规定义务教育的性质、入学年龄、学制、教育方针、实施步骤、经费、办学条件、师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7日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共四编十七章一百六十四条。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了修订,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设四编十七章和附则,计二百二十五条。第一编总则,规定任务和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等;第二编规定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三编规定审判;第四编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6日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共二编十三章一百九十二条。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共二编十五章和附则,四百五十二条。第一编总则,规定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等;第二编分则,规定桅国家安全罪,桅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桅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的根本法。从1954年至1982年,我国共颁布了四部宪法。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有序言和四章一百三十八条。宪法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总的指导思想,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求所有公民和社会组织都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承担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责任。1988年和1993年全国人大又分别对1982年宪法作了两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五十六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未成年人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理"开头的成语 理直气壮 :理直理由正确、充分;气壮气势旺盛。理由充分,说话气势就壮。
理之当然 :理所当然,理应如此。
理正词直 :道理正当,言词朴直。
理冤摘伏 :伸雪冤屈,揭发奸慝。
理所当然 :当然应当如此。按道理应当这样。
理所不容 :道理所不能允许。
理所必然 :指按道理必定如此。
理屈词穷 :屈短,亏;穷尽。由于理亏而无话可说。
理不忘乱 :国家得以平安治理的时候,不能忘记混乱的日子。
理不胜辞 :道理不能胜过文辞。指由于不善于推理立论,尽管文辞丰富多彩,道理并不充分。
"法"结尾的成语 祖宗家法 :封建时代祖先制定的家族法规。
祖宗成法 :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
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正身明法 :端正自身,严明法纪。
以文乱法 :文指儒家的经典。引用儒家的经典,非议国家法令。
以身试法 :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严刑峻法 :峻严酷。严厉的刑吠严峻的法令。
徇私枉法 :迁就私情而违反法纪。
徇情枉法 :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小廉大法 :旧时指大臣尽忠,小臣尽职。
释意: :理〈动〉 (形声。从玉,里声。本义加工雕琢玉石) 同本义 理,治玉也。顺玉之文而剖析之。--《说文》 理者,成物之文也。长短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韩非子·解老》 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韩非子·和氏》 郑人谓玉未理者璞。--《战国策·秦策三》 治理;管理 不可胜理。--《战国策·秦策一》 圣人之所在,则天下理焉。--《吕氏春秋·劝学》 夫能理三苗。--《淮南子·原道》 以昭陛下平明之理。--诸葛亮《出师表》 贫困如故时,始复上街头理 理lǐ ⒈条纹。条理纹~。条~。有条有~。 ⒉事物的原由、规律、原则~由。道~。讲~∠~合法。 ⒊雕琢,加工玉石~璞(璞玉石)。〈引〉 ①办,治理,管理办~。~财。~家。~农事。 ②修整,整理修~。整~。~发。~书籍。 ⒋答,顾~睬。答~。置之不~。 ⒌注意,领会,了解~会。~解。 ⒍指自然科学,特指物理学~科。~学院。数~化。 ⒎ ⒏ ①反映事物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也指判断和推理等的能力~性认识。 ②指理智,道德丧失~性。 ⒐ ①关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性的系统的知识。它是人们从实践中概括出来的,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能动地去改造世界正确的~论。 ②讨论,辩论是非曲直这事要~论清楚。 理lài 1.赐予。

:法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廳”,即解廳,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廳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 法 fǎ ⒈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颁布后强制执行的规则~令。~律。宪~。民~。刑~。犯~∠~。 ⒉规律~则。 ⒊处理事物的手段方~。办~儿。乘~。疗~。想个~子。 ⒋标准,仿效,可仿效的~帖。~书。效~。便国不必~古。 ⒌佛教的教义佛~。 ⒍封建迷信的骗人把戏~术。作~。 ⒎ 【法宝】 ①佛教用语。指佛说法,也指僧尼的衣钵、锡杖等。 ②宗教或神魔、童话小说中所谓的法力、宝物等。〈喻〉特别有效的思想、事物、方法等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革命的三大~宝。 ⒏ 【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 ⒐ 【法家】 ①对书法家、画家的尊称。 ②春秋战国时期主张"法治"的一个学派,以商鞅、韩非等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