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 | 王应麟 |
简介: | 王应麟(1223—1296),南宋官员、经史学者。字伯厚,号深宁居士,又号厚斋。庆元府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理宗淳祐元年进士,宝祐四年复中博学宏词科。历官太常寺主簿、通判台州,召为秘节监、权中书舍人,知徽州、礼部尚书兼给事中等职。其为人正直敢言,屡次冒犯权臣丁大全、贾似道而遭罢斥,后辞官回乡,专意著述二十年。为学宗朱熹,涉猎经史百家、天文地理,熟悉掌故制度,长于考证。一生著述颇富,计有二十余种、六百多卷,相传《三字经》为其所著。 |
朝代: | 宋 |
著述名录 详介 《三字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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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宋宁宗嘉定十六年七月十九日(1223年8月17日)生於庆元府鄞县,元成宗元贞二年六月十二日(1296年7月13日)卒,年七十四。父亲名撝,字谦父,为楼昉的学生,曾官吏部郎中,预修中兴四朝国史。应麟天性聪敏,九岁便通六经,十九岁举进士,因受到程朱学派的王埜和等人影响,任官同时勤於读经史。后授衢州西安县主簿,县民误以其年少可欺,输纳赋税时故意延迟,应麟请求郡守,绳之以法,民皆畏服,无人再敢误期。时县内驻守军校正酝酿闹事,县令翁甫仓皇间不知计将安出,应麟前往说之以礼,事乃定。任满后改差监平江府百万东仓,又调浙西提举常平茶盐主管帐司,以才为部使者郑霖所礼遇。 宝祐四年(1256年),举博学鸿词科。理宗方御集英殿亲策进士,命应麟为覆考官,知举官已先将评定名次录呈,帝欲有所升降,拟将第七卷改置於首,应麟读後顿首奏道:“是卷古谊若龟镜,忠肝如铁石,臣敢为得士贺。”遂以第七卷为首选,及至唱名赐第,乃是庐陵。应麟读其文而能知其人,鉴赏力可谓超人一等,而天祥一生亦不负所知,真千古所未有。 寻添差浙西安抚司干办公事,迁三省枢密院主管架阁文字,改除国子录,升武学博士,再迁太常寺主簿。时丁大全为相,粉饰太平,讳言边事,应麟不受其笼络,乃向理宗恳切面奏:两淮已有边患,四川也很危急,应当加紧整治边防,不要再为大臣壅弊之言所欺骗。大全甚是不悦,乃促使台谏弹劾应麟,遂遭罢官。不久大全去位,朝廷起应麟通判台州,旋召入为太常博士,累牵著作佐郎。 景定五年(1264年)冬,度宗即位,擢摄礼部郎官兼直学士院,又兼崇政殿说书,每因进讲多所开陈。迁著作郎,再迁秘书少监兼侍讲。除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以忤权相遭免官。久之,起知徽州,抑豪强,省赋税,民心大悦。旋召为秘书监,兼国史馆编修及实录院检讨。迁起居郎兼权吏部侍郎,复直陈边境急急之状,又大为似道所忌,欲更斥逐之,而应麟适以母忧去职。及似道在沿江溃师,宋之国运亦将告终。时恭帝新即位,应麟造朝,为中书舍人,迁礼部侍郎,上疏陈十事,并条画备御十策,皆不见用。寻转礼部尚书兼给事中,以封驳左丞相留梦炎引用非人,再三上疏皆不报,乃辞官东归。嗣有诏迁翰林学士,亦力辞。宋亡后深自晦匿,不与世人相接,而东南学者皆以为宋三百年文献所寄,莫不翕然宗之。 入元后,“深自晦匿,不与世接”。对其隐居生活,有关史籍上的记载惜墨如金,语焉不详,以“后二十年卒”等一笔略过。明儒于是有其入元后是否为元人当过山长(书院院长类职务)之疑。清在《王先生画像记》中予以严辞驳斥。当今学者认为:“王应麟入元后,甘自晦匿,其生活形迹在当时即不为世人所熟悉。” 南宋重臣王应麟,他是一位深深怀恋故国的“南仕”。入元后,其文章大多只写甲子不写年号,以“浚仪遗民”署名就是例证。其心理上欲寻觅一处与其生身之地庆元府(今宁波)鄞县有某种联系之处栖身,以寄托其思恋故国的情愫。 南宋时的庆元县,虽交通闭塞,舟楫不通,但却人文荟萃,宋丞相(邵武人)系庆元县大济进士吴桓之外甥;在王应麟之前的一位宋朝礼部尚书陈嘉猷就是庆元竹口人;还有庆元县大济的许多进士……为此,庆元县曾是许多人神往的地方。 早在600多年前(明洪武年间)庆元县令董大本为纪念这位先贤就在竹口为其建了进士坊。尔后历代诸如“竹溪公馆”祭祀之;在竹口和竹口王氏后裔迁居地的龙泉上源有王应麟的祠;文人墨客怀念王应麟的文,原老的阜梁桥上悬有“宋王伯厚先生故里”的匾额等。古老的《庆元县志》记载甚详可凭。竹口王应麟后裔在清咸丰二年第三次修订的族谱(前两次已佚失)中,详细记载了王应麟从鄞县鄮山迁居竹口的事实,其中有画像;有《像赞》载明“晚隐竹溪”;有王应麟的府第图;有王应麟去世后埋葬地点的记载及地形图,且府第图与洋源的地形吻合。 另在竹口宋陈嘉猷尚书后裔族谱中,也有季之良写的《竹溪怀古》中“王理学、陈神童,翘然杰出宋代中”的诗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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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12) |
《吴刺史庙》 作者: 王应麟 《唐开成年墓志石》 作者: 王应麟 《吴刺史庙祭神辞》 作者: 王应麟 《鳖山》 作者: 王应麟 《东山》 作者: 王应麟 《配食大成乐章·酌献郕国公》 作者: 王应麟 《配食大成乐章·酌献沂国》 作者: 王应麟 《唐开成年墓志石》 作者: 王应麟 《东钱湖》 作者: 王应麟 《望春山》 作者: 王应麟 《天童寺》 作者: 王应麟 《人之初》 作者: 王应麟 |
释意: |
王 :王
(会意。本作士”,是能独立任事的人,后加一横,表示在士”之上,即人间的最高统治者,而帝 是天上的最高统治者◇帝”、王”同步降职,帝成了人间的皇帝,而王
”成了对臣子的最高封爵。本义天子、君主)
殷周时代对帝王的称呼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诗·小雅·北土》
厉王虐,国人谤王。--《国语·周语上》
王,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说文》
王,天子也。--《释名》
王,有天下曰王。帝与王一也。周衰,列国皆僭号自
王wáng
⒈国君国~。帝~。
⒉〈古〉秦代以后的一种最高封爵封~。~府。
⒊大~父~母(祖父祖母)。
⒋一类中的首领或最特出者蜂~★~、子~。百花之~。
王wàng〈古〉统治,做君主,统一天下~此大邦。自立为~。以德行仁者~。 应 :应 应当,应该 应,当也。--《说文》 应,当也。--《尔雅》 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诗·周颂·赉》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宋·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 应是良晨好景虚设。--宋·柳永《雨霖铃》 凡所应有。--明·李渔《闲情偶寄·种植部》 应得之资。 不应重罚。--清·方苞《狱中杂记》 法应立决。 又如应然(应该如此);应伯爵(白吃白喝。应白嚼”之谐音);应合(应当;该当);应是(应当是) 答应,允许 桓侯不应。--《韩非子·喻老》 又如应候(应承);应诺(答应;应 应(應)yīng ⒈该,当~该。~当。~有尽有。 ⒉允许~允。~许。~诺。答~声。 ⒊ 应(應)yìng ⒈回答,附和~答◆~。~声虫。齐声相~。 ⒉接受~试。~邀。~征。 ⒊对付,对待~付。~变。~战。~接不暇。 ⒋适合,配合~时。适~。得心~手。 ⒌ ①使用~用科技成果。~用新科技。 ②实用的~用题。 ⒍ 麟 :麟 (形声。从鹿,粦声。本义大鹿) 同本义 麟,大牝鹿也。--《说文》 麐,牝麒也。--《说文》。朱骏声曰经典皆以麟为之。”段曰经典无作麐者。” 射麋脚麟。--汉·司马相如《子虚赋》 解罘放麟。--张衡《东京赋》。薛注大鹿曰麟。” 惧失麟鹿而获艾貑。--《潜夫论·贤难》 麒麟 单呼麟者,大牡鹿也;呼麟麟者,仁兽也。麒麟可单呼麟。--《说文》段注 西狩获麟。--《春秋·哀公十四年》 又如凤毛麟角;麟阁(又称麟台。麒麟阁,汉宣帝时曾在麒麟阁内绘功臣图像,以表其功); 麟(麐)lí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