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 | 林之奇 |
简介: | (1112—1176)宋福州侯官人,字少颖,号拙斋,世称三山先生。高宗绍兴二十一年进士。累官校书郎。时朝廷欲令学者参用王安石《三经义》之说,之奇言此书为邪说。后由宗正丞提举闽舶,奉祠家居。吕祖谦曾从之学。卒谥文昭。有《尚书集解》、《拙斋集》、《观澜集》等。 |
朝代: | 宋 |
事迹绍兴二十一年 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年已四十的之奇始登进士第,授莆田主簿,后改任长汀县尉。绍兴二十六年召试馆职,任秘书省正字,又转为校书郎,次年,兼任国史日历所检讨官。这时,朝廷欲令学者参用的《三经义》(指王所撰的《毛义》、《尚书义》、《周宫新义》),他竭力反对,认为王安石的《三经义》有如魏晋时期的清淡家、王衍之流不务实际,空谈玄理之学,危害之大,胜于桀纣。还认为,靖康之乱,其根源就在王安石《三经义》的空洞学风所造成的。朝廷采纳他的意见,停止推行王安石的《三经义》。 生当宋王朝失去半壁江山、在建立苟且偷安的南宋政权的历史时期,朝廷大臣多主张屈辱求和。林之奇却上书当局,认为“久和厌战,人之常情。金人知吾重于和,故常以虚声喝我,而示我以欲战之意,非果欲战,所以坚吾和也。欲与之和,宜无惮于战,则其权在我。”所以他主张加强战备,只有能战,才能求和。在南宋政权中,他是一位积极的主战派。他还认为“战之所需不一,而以人才为先。”竭力主张搜罗人才,充实国力。 绍兴二十九年 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林之奇以痹疾请求外放,由宗正丞提举闽舶,参帅议。后又被落职返乡,以宗祠为家居,授徒著述,自号拙斋,人称拙斋先生。后来成为著名学者的浙江慕其名,远道来闽从其学。淳熙三年(1176年)病卒。有《尚书集解》、《春秋、周礼论》、《讲义》、《论语注》、《扬子解义》、《道山纪闻》、《拙斋集》等书行于世。 |
|
作品(39) |
《看白云爱而成诗》 作者: 林之奇 《宿旧彭泽怀陶令》 作者: 林之奇 《灯二首》 作者: 林之奇 《高竹》 作者: 林之奇 《癸未冬至》 作者: 林之奇 《和洪教菊》 作者: 林之奇 《示张直温》 作者: 林之奇 《四事》 作者: 林之奇 《泗州画赞》 作者: 林之奇 《送葛都官南归》 作者: 林之奇 《题宛陵张待举曲肱亭》 作者: 林之奇 《村居》 作者: 林之奇 《承天潜师画赞》 作者: 林之奇 《谒客》 作者: 林之奇 《雨后出城马上作》 作者: 林之奇 《豫章别李元中宣德》 作者: 林之奇 《属疾梧轩》 作者: 林之奇 《纵步湘西》 作者: 林之奇 《承天潜师画赞》 作者: 林之奇 《田漏》 作者: 林之奇 《闻徐师川自京师还豫章》 作者: 林之奇 《西禅此庵净老真赞》 作者: 林之奇 《贺雨拜表》 作者: 林之奇 《呼鸡》 作者: 林之奇 《江月图》 作者: 林之奇 《举举媚学子》 作者: 林之奇 《句》 作者: 林之奇 《梦访友生》 作者: 林之奇 《墨染丝》 作者: 林之奇 《秋怀》 作者: 林之奇 《延福可老真赞》 作者: 林之奇 《和王龟龄不欺堂二首》 作者: 林之奇 《沧洲亭怀古》 作者: 林之奇 《朝乘》 作者: 林之奇 《春日杂书》 作者: 林之奇 《灯二首》 作者: 林之奇 《题雪峰如藏主水月图》 作者: 林之奇 《和王龟龄不欺堂二首》 作者: 林之奇 《观音画赞》 作者: 林之奇 |
释意: |
林 :林〈名〉
(会意。从二木。表示树木丛生。本义丛聚的树木或竹子)
同本义
林,平土有丛木曰林。--《说文》
野外谓之林。--《尔雅·释地》
有鹤在林。--《诗·小雅·白华》
每大林麓。--《周礼·地官·序官·林衡》。注竹木生平地曰林。”
山中丛木曰林。林,森也。--《释名》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晋·陶潜《桃花源记》
蔽林间窥之。--《黔之驴》
又如竹木林;山林(有山有树林的地方);深山老林;防护林;林落(树林,丛林);林浪(林琅、琳琅、林郎。丛林);林麓(森林与山脚);林泉(林木与泉石);林错
林lín
⒈成片的树木或竹子等树~。竹~。森~。防护~。封山育~。
⒉指林业农~牧副渔。
⒊〈喻〉林立的、众多的,在一起的人或事石~。碑~。儒~。著作之~。
⒋ 之 :之 (会意。象苃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同本义 之,出也。象苃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说文》 如语焉而未之然。--《礼记》。俞樾平议此之字乃其本义。未之者,未出也。”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之,适也。--《广雅》 自伯之东。--《诗·卫风·伯兮》 之沛公军。--《史记·项羽本纪》 之虚所卖之。(虚”同墟”)--唐·柳宗元《童区寄传》 佯狂不知所之者。--明·张溥《五人墓碑记》 吾欲之南海,何如?--清·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又如之如(前往);之往(去; 之zhī ⒈到,往由京~川。不知所~。 ⒉代词。代替人或物爱~重~。取~不尽,用~不竭。 ⒊代词。这,此,或虚指~子于归(这个女子出嫁)。久而久~。 ⒋在形容词、名词等之后,跟"的"相当。〈表〉修饰或领属关系光荣~家。四分~三。两年~后。羔羊~皮。中国~富强。人民~英勇。 ⒌用于主谓结构中间,使其变为偏正结构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⒍文言虚词~乎者也矣焉哉。 奇 :奇 ji (字源见奇。本义奇特,奇异) 单数,偶之对 奇,一曰不耦。--《说文》 阳数奇。--《白虎通·嫁娶》 一算为奇。--《仪礼·乡射礼》 奇肱之国,其人一臂三目,有阴有阳。--《山海经·海外西经》 每奇日,未尝不视朝。--《资治通鉴》 又如奇日(奇数之日。即单日);奇左(仅有左臂);奇肱(仅有一臂。又指古代神话中的国名);奇偏(偏于一方面,片面) 非法的 卫青不败由天幸,李广无功缘数奇。--王维 奇qí ⒈罕见的,特殊的~事。~珍异宝。 ⒉出人意料的,令人不测的~计。出~制胜。 ⒊怪异,惊异~怪。人皆~之。 奇jī ⒈单数,跟"偶"相对一、三、五、七、九等是~数。〈引〉零头数八十有~。 ⒉见qí㈠。几( ⒉ ⒊ ⒋幾)jī ⒈矮或小的桌子茶~。条~。 ⒉接近,差一点~快天黑。~乎认不出他了。 ⒊隐微,苗头君子见~而作。 ⒋〈古〉通"机",事务日理万~。 ⒌见 jix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