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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

更新时间:2024-05-20 17:13:13


诗人: 张居正
简介: (1525—1582)湖广江陵人,字叔大,号太岳。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编修。严嵩、徐阶均器重之。迁右中允,领国子司业事,与祭酒高拱善,相期以相业。阶代嵩为首辅,倾心委之。隆庆元年引之入阁。阶致仕,居正与司礼监李芳谋,引拱入阁。同定封俺答事,北边遂得安宁。此后渐生嫌隙,神宗时与司礼监冯保谋,逐拱,遂为首辅。神宗即位时年幼,小有过失,慈圣太后即责云:“使张先生闻,奈何?”及帝渐长,心厌之。卒,谥文忠。未几弹劾者即纷起。次年,追夺官爵;又次年,籍没家产。天启间,始追复故官。有《张太岳集》、《太岳杂著》等。
朝代:

为政举措

  政治

  政治上,实行考成法。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中心是解决官僚争权夺势、玩忽职守的腐败 之风。他认为当时朝野泄沓成风,政以贿成,民不聊生,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以“课吏职”即加强官吏考核为手段,“斥诸不职”,“省冗官”,淘汰并惩治了一批官员。

  在执行上,他“信赏罚”,“持法严”,使赏罚有准,不姑息。在他执政期间,“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饰非”,朝廷号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行政效力大大提高。如:黔国公沐朝弼屡次犯法,应当逮捕,但朝廷舆论认为此事很难办,就改立沐朝弼的儿子袭爵,派飞马前去捆绑沐朝弼,沐朝弼没有反抗,被解到京师,张居正免他一死,将他幽禁在南京。再如,张居正因御史在外常常欺凌巡抚,决定压一压他们的气焰。只有他们有一件事稍不妥,马上加以责骂,又饬令他们的上司加以考查。又如,当时天下不太平已经很久了,盗贼群起,甚至抢劫官府库房,地方政府常常隐瞒这类事情不上报,张居正下令如有隐匿不报者,即使循良的官吏也必撤职,地方官再不敢掩饰真情,抓到强盗,当即斩首处决,并追捕他们的家属,盗贼因此衰败。

  军事

  军事上,用镇蓟门(今河北迁西县西北),李成梁镇辽东(今辽宁辽阳),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敌台”三千多座,加强北方的防备。并在边疆实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马匹大增,减少了太仆寺需的种马,就叫老百姓折价交银,使太仆寺积蓄金四百余万。

  互市又使边疆在政治经济上保持稳定、正常,如封俺答(北方蒙古首领)为顺义王,在大同、宣府、甘肃等地立茶马互市,保持贸易往来,俺答长久没有来犯边关。

  经济

  清查土地

  他认为“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是“国匮民穷”的根源。在万历六年(1578年),下令在全国进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税的田产,到万历八年(1580年),统计全国查实征粮土地达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三百万顷。朝廷的赋税大大增加,所以说:“自正(正德)嘉(嘉靖)虚耗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

  以州县为基础,将所有赋税包括正税、附加税、贡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种经费和全部徭役统一编派,“并为一条”,总为一项收入。过去田赋有夏粮、秋粮之分,征收上又有种种名目,非常繁烦,如今统一征收,使国家容易掌握,百姓明白易知,防止官吏从中贪污。

  关于徭役征派,过去有里甲、均徭、杂泛之分。里甲按户计征,不役者纳“门银”(户银);均徭、杂泛按丁分派,应役方式又有力差(以身应服)、银差(纳银代役)之分。如今取消里甲之役,将应征的全部门银,同丁银合并一起。“丁银”的计算办法,是将力差的“工”(劳动)和“食”(服役期间全部生活费用)折算为银;如“银差”则按纳银数再加收少量“银耗”(碎银化铸银锭时的损耗),然后全部役银以“丁”和“地”或(田粮)两大类因素统一考虑编派征收,即所谓“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自此,户不再是役的一种根据,丁的负担也部分转到“地”或“粮”中。

  赋、役之中,除国家必需的米麦丝绢仍交实物和丁银的一部分仍归人丁承担外,其余“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

  官府用役,一律“官为佥募”,雇人从役。过去由户丁承担的催税、解送田粮之差、伐薪、修路、搬运、厨役等一概免除。这一改革措施赋役折银征收,既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结果,又必然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

人物生平

  少年聪颖

  嘉靖四年(1525年),在荆州府江陵县(今荆州市)的一位秀才的家里出生。据说张居正出生的前其曾祖父做了个梦:梦中一轮圆月落在水瓮里,照得四周一片光明,然后一只白龟从水中慢慢浮起。曾祖父认定白龟就是这小曾孙,于是信口给他取了个乳名“白圭”,希望他来日能够光宗耀祖。

  张居正少年聪颖过人,很小就成了荆州府远近闻名的神童。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二岁的张居正参加童试,其机敏灵俐深得荆州知府李士翱的怜爱,李士翱嘱咐小白圭要从小立大志,长大后尽忠报国,并替他改名为“居正”。同年,张居正做了补府学生。

  嘉靖十六年(1537年),张居正参加乡试,受到湖广巡抚的阻挠而落榜。原因是他希望对张居正多加磨砺,以成大器。

  嘉靖十九年(1540年),才高气傲的张居正顺利通过乡试,成为一名少年举人。顾璘对他十分赏识,曾对别人说“此子将相才也”,并解下犀带赠予居正:“希望你树立远大的抱负,做伊尹、颜渊,不要只做一个少年成名的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二十三岁的张居正中二甲第九名进士,授庶吉士。

  官场升迁

  张居正入选庶吉士,教习中有内阁重臣。徐阶重视经邦济世的学问,在其引导下,张居正努力钻研朝章国故,为他日后走上政治舞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明初为了加强君主专制,废丞相,设内阁,其职能相当于皇帝的秘书厅。首席内阁学士称首辅,张居正入翰林院学习的时候,内阁中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内阁大学士只有、严嵩二人,二人争夺首辅职位,夏言夺得首辅之后被严嵩进谗而被杀,严嵩为内阁首辅。

  对于内阁斗争,张居正通过几年的冷眼观察,对朝廷的政治腐败和边防废弛有了直观的认识。为此,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张居正以《论时政疏》首陈“血气壅阏”之一病,继指“臃肿痿痹”之五病,系统阐述了他改革政治的主张。而这些没有引起明世宗和严嵩的重视。此后,在嘉靖朝除例行章奏以外,张居正没再上过一次奏疏。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张居正因病请假离开京师来到故乡江陵。休假三年中,他开始游山玩水。在这三年中,张居正游览了许多名胜古迹,使他发现了新的问题,他在《荆州府题名记》中说:“田赋不均,贫民失业,民苦于兼并。”这一切不禁使他侧然心动,责任感让他重返政坛。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张居正回翰林院供职。他在苦闷思索中渐已成熟,在政治的风浪中,他模仿老师徐阶内抱不群,外欲浑迹,相机而动。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张居正进宫右春坊右渝德兼国子监司业,徐阶荐张居正为裕王朱载垕的侍讲侍读。在裕邸期间,张居正任国子监司业从而掌握了很多将来可能进入官场的人,这为张居正打开了人脉。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下台后,张居正掌翰林院事。

  位列次辅

  隆庆元年(1567年),张居正以裕王府旧臣的身份,擢为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进入内阁,参与朝政。同年四月,又改任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他终于在暗暗的较量中“直上尽头竿”了。入阁以后的张居正正值明王朝流民四散,草译祸起,国家帑藏空虚,用度匮乏之际,并且北方鞑靼进兵中原,制造“庚戌之变”,南方土司争权夺利,岑猛叛乱,“两江震骇”,东南倭寇骚扰沿海,民不聊生。此外,内阁内部的政治斗争日益白热化。自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严嵩倒台后,徐阶继任首辅。他和张居正共同起草世宗遗诏,纠正了世宗时期的修斋建醮、大兴土木的弊端,为因冤案获罪的勤勉朝臣恢复宫职,受到了朝野上下的普遍认同。

  隆庆二年(1568年),七月,徐阶终因年迈致仕。次年(1569年),徐阶的老对手高拱重回内阁兼掌吏部事,控制了内阁大权。

  隆庆四年(1570年),鞑靼首领俺答汗进攻大同,计划称帝。居正闻悉俺答的孙子把汉那吉,携妻比吉和乳母的丈夫阿力哥共十几人情求内附,大同巡抚方逢时和宣大总督王崇古决策受降。鉴于此事非同小可,张居正写信,要崇古立刻把详情“密示”于他。原来,俺答的第三个儿子死时遗一小孩即把汉那吉,把汉那吉长大娶妻比吉,后爱上姑母之女三娘子并再娶。然而,身为外祖父的俺答也爱上了三娘子意据为己有。于是祖孙之间为一个小女子心中结怨,演出失恋青年离家投汉的一幕。

  张居正接到报告,再次写信给王崇古,要其妥善安排把汉那吉,并派人通报俺答:“中国之法,得虏酋若子孙首者,赏万金,爵通侯。吾非不能断汝孙之首以请赏,但彼慕义而来,又汝亲孙也,不忍杀之。”然后,张居正指授方略,要祟古、逢时奏疏皇上纳降。朝中很多人极力反对,认为敌情叵测.果然俺答的骑兵如黑云压城至北方边境。祟古早在居正授意之下作好战事准备并以其孙要挟,俺答终于被迫妥协。居正顺水推舟应俺答之求,礼送把汉那吉回乡,俺答则把赵全等叛臣绑送明室。把汉那吉穿着皇上官赐的大红丝袍回鞑靼帐幕。俺答见到非常感动,表示以后不再侵犯大同,并决定请求封贡、互市,和明友好相处。

  隆庆五年(1571年),明穆宗在居正等人的力劝下,诏封俺答为顺义王,并在沿边三镇开设马市,与鞑靼进行贸易。北部边防的巩固使张居正可以把注意转向国内问题。

  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崩,年仅十岁的神宗继位。高拱因自己口无遮拦触动万历生母李太后神经,加之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对高拱不满向李太后进谗,李太后以“专政擅权”之罪令高拱回原籍。于是,张居正担任了首辅,八月,他从省议论、振纪纲、重沼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等六个方面提出改革政治的方案,其核心就是整饬吏治,富国强兵。他批评空作王霸之辩的人“不知王霸之辩、义利之间在心不在迹”,而误认为“仁义之为王,富强之为霸”。明确地把解决国家“财用大匮”作为自己的治国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巩固国防,整顿吏治。

  首辅万历

  万历元年(1573年)十一月,张居正上疏实行“考成法”,明确职责。他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内阁控制六科。对于要办的事,从内阁到六科,从六科都到衙门,层层考试,做到心中有数。改变了以往“上之督之者虽谆谆,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 的拖拉现象。考成法的实行,提高了各级部门的办事效率,而且明确责任,赏罚分明,从而使朝廷发布的政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张居正整饬吏治的目的主要还是“富国强兵”,这条红线贯穿于他的改革之始终,实行考成法的最大收获也正在于此。

  万历四年(1576年),张居正规定,地方官征赋试行不足九成者,一律处罚。同年十二月,据户科给事中奏报,地方官因此而受降级处分的,山东有十七名,河南二名,受革职处分的,山东二名,河南九名。这使惧于降罚的各级官员不敢懈怠,督责户主们把当年税粮完纳。由于改变了拖欠税粮的状况,使国库日益充裕。据万历五年户部统计全国的钱粮数目,岁入达435万余两,比隆庆时每岁所入(含折色、钱粮及盐课、赃赎事例等项银两在内)250余万两之数,增长了74%(《明通鉴》卷六七)。财政收支相抵,尚结余85万余两,扭转了长期财政亏虚的状况。正如万历九年(1581年)四月张居正自己所说的:“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可见,实行考成法虽是一种政治改革,但它对整顿田赋、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起了很大作用。

  万历七年(1579年),明神宗向户部索求十万金,以备光禄寺御膳之用,居正上疏据理力争,言明户部收支已经入不敷用,“目前支持已觉费力,脱一旦有四方水旱之灾,疆场意外之变,何以给之?”他要求神宗节省“一切无益之费”。结果,不仅免除了这十万两银子的开支,连宫中的上元节灯火、花灯费也免除了。在张居正的力争下,还停止重修慈庆、慈宁二宫及武英殿,停输钱内库供赏,节省服御费用,减苏松应天织造等,使封建统治者的奢侈消费现象有所收敛。甚至因为害怕浪费灯烛,将万历安排在晚上的课程改到了白天。纂修先皇实录,例得赐宴一次。张居正参加篆修穆宗实录,提出辞免赐宴。他说:“一宴之资,动之数百金,省此一事,亦未必非节财之道”他还请求将为明神宗日讲的时间放在早上,可以免晚上的灯火费用。

  万历八年(1580年),张居正次弟张居敬病重,回乡调治,保定巡抚张卤例外发给“勘合”(使用驿站的证明书),居正立即交还,并附信说要为朝廷执法,就不能以身作则。对于明王朝来说,张居正确实是难得的治国之才。他早在内阁混斗、自己政治生命岌岌不保的时候,写过一偈:“愿以深心奉尘刹,不予自身求利益。”他的确是做到了。

  初改财政

  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以福建为试点,清丈田地,结果“闽人以为便”。于是在万历八年(1580年),张居正上疏并获准在全国陆续展开清丈土地,并在此基础上重绘鱼鳞图册。全国大部分地区根据户部颁布的《清丈条例》对田地进行了认真的清丈,但也有一些地方官吏缩短弓步,溢额求功。如浙江海盐“水涯草堑,尽出虚弓,古冢荒塍,悉从实税。至于田连阡陌者,力足行贿,智足营奸,移东就西,假此托彼。甚则有未尝加弓之田,而图扇人役积尺积寸,皆营私窖。遂使数亩之家,出愈增而田愈窄焉。”然而由于大部分州县清丈彻底,革豪右隐占,额田大有增加。

  万历八年(1580年),全国田地为7,013,976顷,比隆庆五年(1571年)增加了2,336,026顷。随着额田的增加,加之打击贵族、缙绅地主隐田漏税,明朝田赋收入大为增加。尽管张居正清丈田亩、平均赋税的做法被等人认为是下策,并不能真正解决民间赋税不均的问题。但从理财的角度看,清丈田亩对于朝廷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的额田,增加财政收入起了积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为不久推行“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创造了条件。

  张居正很清楚,仅靠清丈田亩还远远不能彻底改变赋役不均和胥吏盘剥问题,不进一步改革赋税制度就无法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将会有更多的贫民倾家荡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赋役改革是一个十分棘手的事情,一旦过多触犯权宦土豪的利益,弄不好就会引起强烈的反对,使自己的所有心血前功尽弃。

  赋税改革

  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条鞭法。—条鞭法是中国田赋制度史上继唐代两税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手续,使赋役合一,并出现了“摊丁入亩”的趋势。后来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条鞭法的运用和发展。

  一条鞭法最早于嘉靖十年(1531年)二月,由南赣都御史陶谐在江西实行,取得了成绩。当时御史姚仁中曾上疏说:“顷行一条鞭法。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则徭役公平,而无不均之叹矣。”此后姚宗沐在江西,潘季驯在广东,庞尚鹏在浙江,海瑞在应天,王圻在山东曹县也都实行过一条鞭法。海瑞在应天府的江宁、上元两县“行一条鞭法,从此役无偏累,人始知有种田之利,而城中富室始肯买田,乡间贫民始不肯轻弃其田矣”,做到了“田不荒芜,人不逃窜,钱粮不拖欠”。

  一条鞭法的施行,改变了当时极端混乱、严重不均的赋役制度。它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赋役负担,限制了胥吏的舞弊,特别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使农民有较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一条鞭法所实行的赋役没有征收总额的规定,给胥吏横征暴敛留下了可乘之机,这是它的主要不足。

  张居正的理财政策除了为朝廷公室谋利,也十分重视人民的实际生活。他通过多种渠道设法减轻人民的赋役负担,甚至直接提出减免人民的税负。

  万历十年(1582年),随着清丈田亩工作的完成和一条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这时太仆寺存银多达四百万两,加上太仓存银,总数约达七八百万两。太仓的存粮也可支十年之用。二月,张居正上疏请求免除自隆庆元年(1567年)至万历七年(1579年)间各省积欠钱粮。另外,张居正还反对传统的“重农轻商”观念,认为应该农商并重,并提出“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的主张。因此他也反对随意增加商税,侵犯商人利益。这些做法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潮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缓和了一触即发的阶级矛盾,对历史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劳瘁而死

  张居正为国事夜以继日地操劳,万历五年(1577年),多年未见的老父文明去世,按照祖制,朝廷官员的父母过世,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期满起复为官。张居正的改革才刚刚开始,此时离开必使改革功亏一篑,他做出了唯一的选择:夺情。

  明朝的士大夫忠君尽孝的观念根深蒂固,未能尽孝何来忠君。武宗朝的大学士杨廷和也是一代名辅,收到父亲的讣告即回家守制。如此一来,人情汹汹,无论是御史还是六部官员都上疏要居正守制,给居正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此时神宗还不能亲政,国家大政均需居正裁决,不想让居正回家守孝。最终由神宗诏谕群臣,再及张居正夺情者,诛无赦,非议才消止。万历十年(1582年)6月20日,张居正病逝,神宗为之辍朝,赠上柱国,谥“文忠”。张居正逝世后的第四天,御史雷士帧等七名言官弹劾潘晟,神宗命潘致仕。潘晟乃张居正生前所荐,他的下台,标明了张居正的失宠。言官也把矛头指向张居正。神宗于是下令抄家,并削尽其宫秩,迫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而且张居正也险遭开棺鞭尸。家属或饿死或流放,后万历在舆论的压力下中止进一步的迫害。张居正在世时所用一批官员有的削职,有的弃市。天启二年(1622年),天启皇帝为张居正复官复荫。

后世纪念

  故居

  故居位于今湖北省荆州市古城东大门内。荆州古城一条以张居正命名的街巷由来已久,顾名思义张居正故居就在这条街道上。由于历史原因,其故居毁于战乱。为了给后人提供缅怀、纪念张居正的场所,荆州市决定重建张居正故居。因“江陵碑苑”地理位置处于张居正故居附近,因此利用其闲置资源重建故居,并以其原有建筑景观布局。

  张居正故居建设是古城旅游开发建设的子项目,由荆州市旅游局、荆州区政府组织实施。位于荆州碑苑景区内,紧靠东门宾阳楼景区,重建的张居正故居将以他生前居住的老屋为原型,属于明清时期四合院、小花园风格,突出反映故居原有的历史风貌和人文环境,还原历史建筑景观,展示张居正生平史迹文化。

  墓地

  张居正墓区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西北张家台,占地15亩。

  墓地原有的石人、石马、石龟、石狮等大多在“文革”期间损毁。现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革”后,墓葬已被修葺一新。现存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所立石碑一通,高3.6米,宽1.24米,上刻“明相太师太傅张文忠公之墓”。碑前还有石制香炉、烛台,再前有半月池,墓四周有土筑莹墙,高3米。

作品(6) 《恭题文皇四骏图四首》  作者: 张居正
《恭题文皇四骏图四首 其二 枣骝》  作者: 张居正
《舟泊汉江望黄鹤楼》  作者: 张居正
《牧》  作者: 张居正
《恭题文皇四骏图四首(录二首)》  作者: 张居正
《论时政疏》  作者: 张居正
释意: :张 (形声。从弓,长声。本义把弦安在弓上) 同本义 张,施弓弦也。--《说文》 一张一弛。--《礼记·杂记》 鲁琴张字子开。--《左传·昭公二十年》 良弓难张,然可以及高入深。--《墨子·亲士》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老子》 既张我弓,既挟我矢。--《诗·小雅·吉日》 又如张满(张弓使满)。又指紧弦,拉紧乐器上的弦 黄金杆拨紫檀槽,弦索新张调更高。--唐·张籍《宫词》 又如张瑟(调整瑟上的弦);张弦(安上琴弦;绷紧琴弦) 开弓;拉弓弦 更张空弦。-- 张(張)zhāng ⒈将弦安在弓上。〈引〉拉开弓~弓。 ⒉乐器上弦改弦更~。 ⒊开,展开~开。~口。大~旗鼓。纲举目~。 ⒋伸展,扩大,夸大伸~。扩~。夸~。虚~声势。 ⒌放纵,无拘束乖~。气焰嚣~。 ⒍陈设,铺排大~筵席。铺~浪费。 ⒎看,望东~西望。 ⒏指商店开业开~。 ⒐量词两~床。四~报纸。 ⒑星宿名。二十八宿之一。 ⒒ ①惊慌~皇失措。 ②夸大,炫耀~皇其词。 ⒓ ①设罗网捕虫鸟。 ②料理,筹划,应酬烦你~罗照应。 ⒔ ⒕ 张zhàng 1.通"帐"。帐幕。 2.指陈列帷帐等物。参见"张具"。 3.通"胀"。膨胀。 4.(今读zhāng)夸大;扩大;张扬。

:居 (象形。金文字形,是踞”的本字,象人曲胫蹲踞形。本义蹲着) 同本义◇作踞” 居,蹲也。从尸,古者居从古,俗居从足。--《说文》 不宜居见长者。--《史记》 昔阖庐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坛。--《左传》 居住 则居可知矣。--《易·系辞下》 仁者居之。--《吕氏春秋·离俗》 卒不居赵地。--《吕氏春秋·达郁》 寝居直梦。--《淮南子·地形》 居者,居其所也。--《谷梁传·僖公二十四年》 天王出居于郑。--《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面山而居。--《列子·汤问》 楚人 居jū ⒈住~住。~民。面山而~。 ⒉住处迁~。故~。家~何处? ⒊坐~中。〈引〉处于,位于~安思危。 ⒋当,任~职。不以功臣自~。 ⒌积蓄,储存~物积富。奇货可~。 ⒍占,占据~高临下。二者必~其一。 ⒎停留,固定岁月不~。 ⒏ ⒐ 居jī 1.语助词。 居jù 1.通"倨"。傲慢。 2.通"锯"。参见"居牙"﹑"居属"。

:正 农历一年的第一个月 正,岁之首月,夏以建寅月为正,殷以建丑月为正,周以建子月为正。--《集韵·清韵》 箭靶的中心 终日射候,不出正兮。--《诗·齐风·猗嗟》 引申为目标 刑(形)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若正匿。--《马王堆汉墓帛书》 正 通征” 征税 正其货贿。--《周礼·地官·司门》。郑注正,读为征。” 唯加田无国正。--《周礼·夏官·司勋》 谨正盐筴。--《管子·海王》。李哲明云正,税也,正、征古字通用。” 出兵,征讨 正zhèng ⒈在中间,不偏不斜~中。~午。~厅。~东。~前方。〈引〉 ①合符法则的,规矩的~道。~派。~当。~楷。 ②图形的各边长度相等,各个角的大小也相等的~方形。~三角形。 ①端庄,正派~经样。他是~经人。 ②正当,合格办~经事。买~经货。 ⒉言行好,办事公道~直。公~。品质~。光明~大。 ⒊纯,不杂~红。~宗川味。 ⒋副词。恰,合适~打八点钟。他来得~好。 ⒌副词。〈表〉动作在进行中~在研究。~在办理。~下着雨。 ⒍改掉偏差或错误~误。改~。纠~。矫~。 ⒎使不歪斜~一~帽子。 ⒏〈表〉相对两个面之积极的或主要的一面,跟"反"、"负"、"副"等相对~面。~比。~电。~极。~数。~职。~本。~件。 ⒐ ⒑ ⒒ ⒓ ⒔ ⒕ ⒖ ⒗ ⒘ ⒙ 正zhēng正月,夏历每年的第一个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