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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祎之

更新时间:2024-05-20 19:03:44


诗人: 刘祎之
简介: 刘祎之( 631—687),字希美,常州晋陵(今江苏常州)人。唐初学者。少以文藻知名。上元中,迁左史、弘文馆直学士,参决政事。又与人同撰《列女传》、《乐书》等共千余卷。曾一度坐事放逐。则天临朝,倍受信任,官至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后以私议太后返政,并受人诬告,被赐死。
朝代:

家族成员

祖父
刘兴宗,仕南陈,官至鄱阳王府谘议参军。

父亲
刘子翼,历仕隋唐两朝,历任秘书监、吴王府功曹、著作郎、弘文馆直学士等职。

妻子
裴氏,户部尚书裴矩孙女,临津令裴恭道之女,封河东郡君。

子嗣
刘扬名,曾任润州司法参军。
刘大名,曾任通事舍人。
刘正名,早卒。
刘审名,曾任右卫兵曹参军。
刘有名,早卒。
刘异名,早卒。

参考资料:

1、《刘祎之墓志铭》

生平

  刘祎之,常州晋陵人也。祖兴宗,陈鄱阳王谘议参军。父子翼,善吟讽,有学行。隋大业初,历秘书监,河东柳顾言甚重之。性不容非,朋僚有短,面折之。友人李伯药常称曰:“刘四虽复骂人,人都不恨。”贞观元年,诏追入京,以母老固辞,太宗许其终养。大使李袭誉嘉其至孝,恒以米帛赉之,因上表旌其门闾,改所居为孝慈里。母卒,服竟,征拜吴王府功曹,再迁著作郎、弘文馆直学士,预修《晋书》,加朝散大夫。永徽初卒,高宗遣使吊赠,给灵舆还乡。有集二十卷。

  祎之少与孟利贞、高智周、郭正一俱以文藻知名,时人号为刘、孟、高、郭。寻与利贞等同直昭文馆。上元中,迁左史、弘文馆直学士,与著作郎元万顷,左史范履冰、苗楚客,右史周思茂、韩楚宾等皆召入禁中,共撰《列女传》、《臣轨》、《百僚新诫》、《乐书》,凡千余卷。时又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祎之兄懿之,时为给事中,兄弟并居两省,论者美之。

  仪凤二年,转朝议大夫、中书侍郎,兼豫王府司马,寻加中大夫。祎之有姊在宫中为内职,天后令省荣国夫人之疾,祎之潜伺见之,坐是配流巂州。历数载,天后表请高宗召还,拜中书舍人。转相王府司马,复迁检校中书侍郎。高宗谓曰:“相王朕之爱子,以卿忠孝之门,藉卿师范,所冀蓬生麻中,不扶自直耳。”祎之居家孝友,甚为士族所称,每得俸禄,散于亲属,高宗以此重之。则天临朝,甚见亲委。及豫王立,祎之参预其谋,擢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赐爵临淮男。时军国多事,所有诏敕,独出祎之,构思敏速,皆可立待。及官名改易,祎之为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

  宰相时有司门员外郎房先敏得罪,左授卫州司马,诣宰相陈诉。内史骞味道谓曰:“此乃皇太后处分也。”祎之谓先敏曰:“缘坐改官,例从臣下奏请。”则天闻之,以味道善则归己,过则推君,贬青州刺史。以祎之推善于君,引过在己,加授太中大夫,赐物百段、细马一匹。因谓侍臣曰:“夫为臣之体,在扬君之德,君德发扬,岂非臣下之美事?且君为元首,臣作股肱,情同休戚,义均一体。未闻以手足之疾移于腹背,而得一体安者。味道不存忠赤,已从屏退。祎之竭忠奉上,情甚可嘉。”纳言王德真对曰:“昔戴至德每有善事,必推于君。”太后曰:“先朝每称至德能有此事,逮其终殁,有制褒崇。为臣之道,岂过斯行,传名万代,可不善欤!”

  仪凤中,吐蕃为边患,高宗谓侍臣曰:“吐蕃小丑,屡犯边境,我比务在安辑,未即诛夷。而戎狄豺狼,不识恩造,置之则疆场日骇,图之则未闻上策,宜论得失,各尽所怀。”时刘景仙、郭正一、皇甫文亮、杨思征、各有所奏。祎之时为中书舍人,对曰:“臣观自古明王圣主,皆患夷狄。吐蕃时扰边隅,有同禽兽,得其土地,不可攸居,被其凭凌,未足为耻。愿戢万乘之威,且宽百姓之役。”高宗嘉其言。

  临朝后祎之尝窃谓凤阁舍人贾大隐曰:“太后既能废昏立明,何用临朝称制?不如返政,以安天下之心。”大隐密奏其言。则天不悦,谓左右曰:“祎之我所引用,乃有背我之心,岂复顾我恩也!”垂拱三年,或诬告祎之受归州都督孙万荣金,兼与妾有私,则天特令肃州刺史王本立推鞫其事。本立宣敕示祎之,祎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则天大怒,以为拒捍制使,乃赐死于家,时年五十七。

  初,祎之既下狱,睿宗为之抗疏申理,祎之亲友咸以为必见原宥,窃贺之。祎之曰:“吾必死矣。太后临朝独断,威福任己,皇帝上表,徒使速吾祸也。”祎之在狱时,尝上疏自陈。及临终,既洗沐,而神色自若,命其子执笔草谢表,其子将绝,殆不能书。监刑者促之。祎之乃自操数纸,援笔立成,词理恳至,见者无不伤痛。时麟台郎郭翰、太子文学周思钧共称叹其文,则天闻而恶之,左迁翰为巫州司法,思钧为播州司仓。睿宗即位,以祎之宫府旧僚,追赠中书令。有集七十卷,传于时。

作品(5) 《奉和太子纳妃太平公主出降》  作者: 刘祎之
《九成宫秋初应诏》  作者: 刘祎之
《孝敬皇帝挽歌》  作者: 刘祎之
《酬郑沁州》  作者: 刘祎之
《奉和别越王》  作者: 刘祎之
释意: :刘 (形声。从金,从刀,乯声。本义杀,戮) 同本义(含有大规模杀戮的意思) 胜殷遏刘,耆代尔功。--《诗·周颂·武》 重我民,无尽刘。--《书·盘庚上》。孔传刘,杀也。” 秦晋宋卫之间谓杀曰刘,晋之北鄙亦曰刘。--《方言》卷一 芟夷我农功,虔刘我边垂。(虔杀戮)。--《左传·成公十三年》 克,战胜 咸刘商王纣,执矢恶臣百人。--《逸周书·世俘》 刘 兵器名。斧钺 一人冕,执刘,立于东堂。--《书·顾命》。孔传刘,钺属。”孔颖达疏引郑玄曰刘,盖今鑱斧。” 姓 刘 刘(劉)liú姓。 刘liǔ 1.美好貌。《诗.陈风.月出》"佼人懰兮",陆德明释文本作"刘兮",谓"刘,本又作懰,同。力久反,好貌。《埤苍》作嬼。嬼,妖也。"

:祎mà 1.见"祎硋"。

:之 (会意。象苃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同本义 之,出也。象苃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说文》 如语焉而未之然。--《礼记》。俞樾平议此之字乃其本义。未之者,未出也。”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之,适也。--《广雅》 自伯之东。--《诗·卫风·伯兮》 之沛公军。--《史记·项羽本纪》 之虚所卖之。(虚”同墟”)--唐·柳宗元《童区寄传》 佯狂不知所之者。--明·张溥《五人墓碑记》 吾欲之南海,何如?--清·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又如之如(前往);之往(去; 之zhī ⒈到,往由京~川。不知所~。 ⒉代词。代替人或物爱~重~。取~不尽,用~不竭。 ⒊代词。这,此,或虚指~子于归(这个女子出嫁)。久而久~。 ⒋在形容词、名词等之后,跟"的"相当。〈表〉修饰或领属关系光荣~家。四分~三。两年~后。羔羊~皮。中国~富强。人民~英勇。 ⒌用于主谓结构中间,使其变为偏正结构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⒍文言虚词~乎者也矣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