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 | 韩愈 |
标题: | 论佛骨表 |
内容: |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唐代·韩愈《论佛骨表》 |
翻译: |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参考资料: 1、陈才俊主编;宋思佳,许祯注译.唐宋八大家精粹:海潮出版社,2015.12:第38页 |
注释: | 臣某言¹:伏²以佛³者,夷狄(dí)⁴之一法⁵耳,自后汉⁶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⁷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hào)⁸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zhuān)顼(xū)⁹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kù)¹⁰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¹¹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¹²及禹¹³,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¹⁴,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¹⁵亦年百岁,汤孙太戊(wù)¹⁶在位七十五年,武丁¹⁷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¹⁸年九十七岁,武王¹⁹年九十三岁,穆(mù)王²⁰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¹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zuò)²不长。宋、齐、梁、陈、元魏³已下,事佛渐谨⁴,年代尤促⁵,惟梁武帝⁶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⁷,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⁸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¹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chǎn)²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ruì)圣文武皇帝³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⁴。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yú)¹入大内²,又令诸寺递迎³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⁴以年丰人乐,徇⁵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⁶之观⁷,戏玩之具⁸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⁹,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¹⁰,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¹¹。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luán)身¹²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¹;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²。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³一见,礼宾⁴一设⁵,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¹祝²先以桃茢(liè)³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huì)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⁴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⁵感激恳悃(kǔn)⁶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参考资料: 1、陈才俊主编;宋思佳,许祯注译.唐宋八大家精粹:海潮出版社,2015.12:第38页 |
赏析: |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这是韩愈向唐宪宗上的一篇奏表。该表中心论点是“佛不足事”,集中表现了作者坚决反对唐宪宗拜迎佛骨这一迷信举动,充分显示了作者反佛明儒的坚定立场和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该表广征博引,说古论今,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感情激烈。韩愈在这篇表中揣摩皇帝迎佛骨的心理状态在于“事佛求福”、益寿延年,因此他只字不提佛理,表的前半部分只从年寿上立论。表分为四大段,由六个自然段组成: 第一大段包括一、二自然段。这一大段以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之后的大量历史事实,从正反两方面证实“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一自然段指出佛教传入中国以前,君王长寿:开篇简洁有力地做出判断:佛是夷狄的宗教,东汉时流入中国。(按,据今人考证,佛教在西汉时已传进中国)点出“夷狄”,以同“中国”相区别,希望能从皇帝至高无上的自尊心方面打动唐宪宗。继而列举上古时期黄帝、少昊、颛项、帝喾、尧、舜、禹、殷汤、大戊、武丁、周文王、武王、穆王等都长寿的历史现象,说明长寿的原因并不是“事佛”一这就隐含不必事佛的意思在内。第二自然段,以佛教传入后,皇帝“事佛求福,乃竟得祸”的事实,讲明了“佛不足事”的道理。 第二段以唐高祖对佛教“则议除之”的历史与唐宪宗违背祖宗遗教,迎奉佛骨带来危害的现实,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佛不足事”,事佛有害。先叙述高祖对佛教采用“除之”措施。由于唐初政局变动,秦王李世民杀皇太子李建成与齐王李元吉后,高祖失去权位,新登基的唐太宗李世民用“大赦”和“复浮图、老子法”等措施拉拢人心,稳定局面。高祖除佛落空。这段史事难于秉笔直书,所以作者巧妙地把它推给“群臣才识不远”。作者高度评价除佛之议,觉得是“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时弊”,并明确表示对停止除佛的不满: “臣常恨焉”。次叙唐宪宗即位之初,实行高祖遗志, “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使作者欢欣鼓舞。但情况剧变,现在不仅没有实行诏令,反而放纵佛教蔓延扩展,使它盛行。 “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这句在文中起承接、关锁作用,文意一大转折,前面从正面立论,用作下文的对比。 下文叙唐宪宗迎奉佛骨“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从反面劝谏唐宪宗停止迎奉佛骨之举,委婉地替宪宗开脱,有意说他“不惑于佛”,迎佛骨只是迁就众人贪乐之心,为人们设怪异戏玩之具。其实,作者深知唐宪宗为佛教虚妄所迷。从称颂唐宪宗“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到为之推诿责任,足见作者上表时期盼唐宪宗接受诤谏和小心翼翼的心理。 “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不想触怒唐宪宗,而搬给其一个改变初衷,停迎佛骨的阶梯。表文把迎奉佛骨造成恶果的责任推给“百姓愚冥”,虽然是作者“上智下愚”观点的流露,但更是一种策略。百姓以皇帝“真心事佛”,因而出现狂热、怪异情况:焚顶烧指、解衣散钱、弃其业次,甚至断臂脔身。 “自朝至暮”从时间上写狂热怪异的程度, “百十为群”、 “老少奔波”,言狂热,怪异人数之众。作者对此现象做出评判:“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不是小事。第一段言先朝故事以影射现实:迎奉佛骨无益而有害?第二段则言本朝时事,以批评现实:迎奉佛骨,带来祸害,虽为唐宪宗开脱,但唐宪宗实负重责,这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段包括第四、五自然段,从佛本夷狄之人与对鬼神应敬而远之两个方面阐述迎奉佛骨有背先王之道,再次论证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四自然段指出佛骨乃“枯朽之骨,凶秽之余”,不得入宫禁。“夫佛,本夷狄之人”,这是从排斥外来思想的方面探究佛祖的来由:佛并不神圣,他们的佛祖释迦牟尼也不过是肉眼凡胎的人,而且是夷狄之人。鄙夷之情溢干言表。从佛祖这一根本上否定佛,说明作者反佛相当彻底。佛祖作为夷狄之人,语言、衣服诸方面都与中国人不一样。 第四大段在上述条陈事佛有害的基础上,提出“永绝根本”的排佛措施,表示如果能够实施“岂不盛哉!岂不快哉!”排佛的措施是“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这一措施的深远意义是“永绝根本”,使天下之人消除疑惑。作者忍不住在这里插入抒情语句,以表达欢欣之情。继而做一假设:“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作者情愿承担一切风险,表现出为国为民牺牲一己的精神,既言“佛如有灵”,这就透露作者未必相信佛能作祟,表明作者思想可能徘徊于有神、无神之间。 这篇表以大量历史事实与现实状况作为例证,阐述“佛不足事”这一中心论点,并引经据典,用先王之教与先王礼法作为理论依据,由远及近,从古到今,层层紧扣,逐层深化,严肃批评唐宪宗迎佛骨、崇佛教的荒谬性与危害性,始终表现摆事实、讲道理、诚恳劝谏的风范。文章擅长用对照写法。从历史看,有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与传入中国之后不同情况的对比;从现实来看,有唐高祖与唐宪宗对佛教所持不同态度的对比;从唐宪宗本人来看,有前后不同时期不同思想、做法的对比。正反两面的对比,使作者之立论更显得正确、鲜明。文中穿插生动的描写,增强了形象性与说服力。又如读到佛祖假如活着,来朝晋见所受礼遇,也出之以形象的描写,把佛祖那外邦使者的臣子面目,活灵活现地展示在了人们的眼前,因而使之失去了神圣的光圈,而突现其“夷狄之人”的屈辱地位。这些形象性的描写,作为论证的辅助手段,起到了独特的效果。在语言运用上,这篇表只举实例,不用典故,无冷僻字眼,有日常口语,以散句为主,自然洒脱,娓娓道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参考资料: 1、罗斌主编.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 第一卷: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01:第201页 |
拼音: | |
创作背景 在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儒佛矛盾以一种激烈的形式暴发了。元和十四年是开塔的时期,唐宪宗要迎佛骨入宫内供养三日。韩愈听到这一消息,写下《谏迎佛骨》,上奏宪宗,极论不应信仰佛教。但韩愈没能阻挡宪宗迎佛骨,还险些丧命。 | |
译文及注释译文 汉明帝来时候,中国开始有了佛教。明帝在位才仅仅十八年。明帝以后国家战乱,皇帝一个接着一个夭折,国运明久长。宋、齐、梁、陈、元魏以来,信奉佛教越来越虔诚,建国来时间和皇帝来十命却观加短暂。只有梁武帝做了四十八年来皇帝,他前后三次舍身佛寺做佛僧,他祭祀宗庙,明杀牲畜作祭品,他本人每天只吃一顿饭,只吃蔬菜和水果;但他后来竟被侯景所逼迫,饿死在台城,梁朝也很快灭亡。信奉佛教祈求保佑,反而遭到灾祸。由此看来,佛明足以信奉,是十分明白来道理。 本朝高祖皇帝在刚刚接收隋朝天下时,就打算废除佛教。当时来群臣,才能见识短浅,明能深刻领会先王来旨意,明能了解从古到今普遍适用来治国措施,无法阐明并推行高祖皇帝神圣英明来主张,以纠正信奉佛法这种社会弊病,废除佛教这件事于是就停止没有实行,我对此常常感到遗憾。我认为睿圣文武来皇帝陛下,您来神圣、英明,几千年来没有人比得上。陛下即位来初期,就明准许剃度人当僧尼道士,观明准许创建佛寺道观,我常以为高祖皇帝消灭佛教来意愿,一定会在陛下手中得以实现,现在纵然明会马上实现,怎么可以放纵使佛教兴盛起来呢? 如今听说陛下命令大批僧人到凤翔迎接佛骨,陛下自己则亲自登楼观看,将佛骨抬入宫内,还命令各寺院轮流迎接供奉。我虽然十分愚笨,也知道陛下一定明是被佛法所迷惑,做这样隆重来场面来敬奉,只是希望求得幸福吉祥。明过是由于年成丰足,百姓安居乐业。顺应人们来心意,为京城来士人和庶民设置奇异来景观,以及游戏玩乐罢了。哪有像您这样圣明来天子,而去相信佛骨有灵这种事呢?然而老百姓愚昧无知,容易迷惑难于清醒,如果他们看到陛下这样做,将会说陛下是真心诚意信奉佛法,都说:“天子是无所明通来,还一心敬奉信仰佛,老百姓是何等样来人,怎么能够爱惜身体而明去献身为佛徒呢?于是他们就会焚香顶礼,双手合十,成十上百人聚在一起,施舍衣服钱财,从早到晚,互相仿效唯恐落在后边。老少奔波着,丢弃了他们所从事来工作和本分。如果明立即加以禁止,佛骨再经过各寺院,必定有人砍掉胳臂,割下身上来肉来奉献佛陀。伤风败俗,四方传为笑谈,这可明是小事啊! 佛本来是明开化来外国人,和中国言语明通,衣服样式明同,嘴里明讲先王留下来合乎礼法来道理,身上明穿先王规定来合乎礼法来衣服,明懂得君臣仁义、父子之情。假如他至今还活着,接受他来国君来命令,来到我国京城朝拜,陛下容纳接待他,明过在宣政殿接见一次,由礼宾院设一次酒筵招待一下,赐给他一套衣服,派兵护卫着让他离开我国境内,明许他迷惑百姓。何况他已经死了很久,枯朽来指骨,是污秽明祥来死尸来残留部分,怎么可以让它进入宫廷中! 孔子说:“严肃地对待鬼神,但却离他远远来。”古代来诸侯,在他来国家举行祭吊活动,尚且命令巫师首先用桃杖和扫帚举行“祓”礼,以消除明祥,这之后才进行祭吊。现在无缘无故地取来朽烂污秽来东西,陛下亲临观看它,却明先让巫师消除邪气,明用桃杖和扫帚扫除污秽,群臣明说这种做法明对,御史明指出这种做法来错误,我实在感到羞耻。我请求将佛骨交给有关部门,扔进火里水里,永远灭绝,断绝天下人来疑虑,杜绝后代人来迷惑。使天下来人知道圣人来所作所为,远远地超出普通人之上,这岂明是大好事吗?岂明是十分快乐来事吗?佛如果真来灵验,能降下灾祸来话,那么,一切来祸殃,都应加在我来身上,老天爷在上面看着,我绝明后悔埋怨。我明胜感激恳切之至,谨奉上这个表章让陛下知闻,我真是诚惶诚恐。 注释 参考资料: 1、陈才俊主编;宋思佳,许祯注译.唐宋八大家精粹:海潮出版社,2015.12:第3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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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这是向唐宪宗上的一篇奏表。该表中心论点是“佛不足事”,集中表现了作者坚决反对唐宪宗拜迎佛骨这一迷信举动,充分显示了作者反佛明儒的坚定立场和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该表广征博引,说古论今,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感情激烈。韩愈在这篇表中揣摩皇帝迎佛骨的心理状态在于“事佛求福”、益寿延年,因此他只字不提佛理,表的前半部分只从年寿上立论。表分为四大段,由六个自然段组成: 第一大段包括一、二自然段。这一大段以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之后的大量历史事实,从正反两方面证实“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一自然段指出佛教传入中国以前,君王长寿:开篇简洁有力地做出判断:佛是夷狄的宗教,东汉时流入中国。(按,据今人考证,佛教在西汉时已传进中国)点出“夷狄”,以同“中国”相区别,希望能从皇帝至高无上的自尊心方面打动唐宪宗。继而列举上古时期黄帝、少昊、颛项、帝喾、尧、舜、禹、殷汤、大戊、武丁、周文王、武王、穆王等都长寿的历史现象,说明长寿的原因并不是“事佛”一这就隐含不必事佛的意思在内。第二自然段,以佛教传入后,皇帝“事佛求福,乃竟得祸”的事实,讲明了“佛不足事”的道理。 第二段以唐高祖对佛教“则议除之”的历史与唐宪宗违背祖宗遗教,迎奉佛骨带来危害的现实,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佛不足事”,事佛有害。先叙述高祖对佛教采用“除之”措施。由于唐初政局变动,秦王杀皇太子李建成与齐王李元吉后,高祖失去权位,新登基的唐太宗李世民用“大赦”和“复浮图、法”等措施拉拢人心,稳定局面。高祖除佛落空。这段史事难于秉笔直书,所以作者巧妙地把它推给“群臣才识不远”。作者高度评价除佛之议,觉得是“先,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时弊”,并明确表示对停止除佛的不满: “臣常恨焉”。次叙唐宪宗即位之初,实行高祖遗志, “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使作者欢欣鼓舞。但情况剧变,现在不仅没有实行诏令,反而放纵佛教蔓延扩展,使它盛行。 “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这句在文中起承接、关锁作用,文意一大转折,前面从正面立论,用作下文的对比。 下文叙唐宪宗迎奉佛骨“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从反面劝谏唐宪宗停止迎奉佛骨之举,委婉地替宪宗开脱,有意说他“不惑于佛”,迎佛骨只是迁就众人贪乐之心,为人们设怪异戏玩之具。其实,作者深知唐宪宗为佛教虚妄所迷。从称颂唐宪宗“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到为之推诿责任,足见作者上表时期盼唐宪宗接受诤谏和小心翼翼的心理。 “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不想触怒唐宪宗,而搬给其一个改变初衷,停迎佛骨的阶梯。表文把迎奉佛骨造成恶果的责任推给“百姓愚冥”,虽然是作者“上智下愚”观点的流露,但更是一种策略。百姓以皇帝“真心事佛”,因而出现狂热、怪异情况:焚顶烧指、解衣散钱、弃其业次,甚至断臂脔身。 “自朝至暮”从时间上写狂热怪异的程度, “百十为群”、 “老少奔波”,言狂热,怪异人数之众。作者对此现象做出评判:“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不是小事。第一段言先朝故事以影射现实:迎奉佛骨无益而有害?第二段则言本朝时事,以批评现实:迎奉佛骨,带来祸害,虽为唐宪宗开脱,但唐宪宗实负重责,这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段包括第四、五自然段,从佛本夷狄之人与对鬼神应敬而远之两个方面阐述迎奉佛骨有背先王之道,再次论证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四自然段指出佛骨乃“枯朽之骨,凶秽之余”,不得入宫禁。“夫佛,本夷狄之人”,这是从排斥外来思想的方面探究佛祖的来由:佛并不神圣,他们的佛祖释迦牟尼也不过是肉眼凡胎的人,而且是夷狄之人。鄙夷之情溢干言表。从佛祖这一根本上否定佛,说明作者反佛相当彻底。佛祖作为夷狄之人,语言、衣服诸方面都与中国人不一样。 第四大段在上述条陈事佛有害的基础上,提出“永绝根本”的排佛措施,表示如果能够实施“岂不盛哉!岂不快哉!”排佛的措施是“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这一措施的深远意义是“永绝根本”,使天下之人消除疑惑。作者忍不住在这里插入抒情语句,以表达欢欣之情。继而做一假设:“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作者情愿承担一切风险,表现出为国为民牺牲一己的精神,既言“佛如有灵”,这就透露作者未必相信佛能作祟,表明作者思想可能徘徊于有神、无神之间。 这篇表以大量历史事实与现实状况作为例证,阐述“佛不足事”这一中心论点,并引经据典,用先王之教与先王礼法作为理论依据,由远及近,从古到今,层层紧扣,逐层深化,严肃批评唐宪宗迎佛骨、崇佛教的荒谬性与危害性,始终表现摆事实、讲道理、诚恳劝谏的风范。文章擅长用对照写法。从历史看,有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与传入中国之后不同情况的对比;从现实来看,有唐高祖与唐宪宗对佛教所持不同态度的对比;从唐宪宗本人来看,有前后不同时期不同思想、做法的对比。正反两面的对比,使作者之立论更显得正确、鲜明。文中穿插生动的描写,增强了形象性与说服力。又如读到佛祖假如活着,来朝晋见所受礼遇,也出之以形象的描写,把佛祖那外邦使者的臣子面目,活灵活现地展示在了人们的眼前,因而使之失去了神圣的光圈,而突现其“夷狄之人”的屈辱地位。这些形象性的描写,作为论证的辅助手段,起到了独特的效果。在语言运用上,这篇表只举实例,不用典故,无冷僻字眼,有日常口语,以散句为主,自然洒脱,娓娓道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参考资料: 1、罗斌主编.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 第一卷: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01:第20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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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意: |
臣 :臣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一只竖立的眼睛形。人在低头时,眼睛即处于竖立的位置,字形正表示了俯首屈从之意。本义男性奴隶)
同本义
臣,事君者也。象屈服之形。--《说文》
仕于公曰臣。--《礼记·礼运》
事君不贰是谓臣。--《国语·晋语》
臣治烦去惑者也。--《左传·成公二年》
臣妾逋逃。--《书·费誓》。郑注臣妾,厮役之属也。”
臣则左之。--《礼记·少仪》。注谓囚俘。”
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韩非子·五蠹》
又如臣妾(古时对奴隶的称谓。男曰臣,女曰妾);臣役(泛指奴仆);臣御(臣妾仆
臣 chén
①君主制度的官吏。有时也包括百姓君~。
②官吏对皇帝的自称。
【臣服】屈首称臣,接受统治。
臣chén
⒈奴隶社会称男性奴隶。
⒉君主制国家对官员的通称。又用于官员对君主的自称。
⒊役使。又指屈服于人~服。 某 :某 (象形。金文字形。像木上结一个果实,本是梅”的象形。本义梅) 指一定的不明说的人或事物 如古人某。--清·周容《芋老人传》 狂生某者。--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 太监某守辽东。--明·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某亦守法。 王某。(王安石。古人作文起稿,写到自己的名字,往往只作某”,或在某”上冠姓,以后誊写时才把姓名写出。根据书稿编的文集,也常保留某”的字样)。--宋·王安石 《游褒禅山记》 又如某人;某天;某官某(某某官(叫)某某的(人)。某,文言虚指代词。此处前一个代此人官职,后一个代他的 某mǒu ⒈代词。代替人、时、事、物等,而又不明确指出~人。~年。~县。~件事。~种东西。 ⒉谦词。相当于"我"~愿往。~之所论。 言 :言 (指事。甲骨文字形,下面是舌”字,下面一横表示言从舌出。言”是张口伸舌讲话的象形。从言”的字与说话或道德有关。本义说,说话) 同本义 直言曰言,论难曰语。--《说文》 志以发言。--《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志以定言。--《左传·昭公九年》 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国语·周语上》 言,心声也。--《法言·问神》 言,口之利也。--《墨子经》 言者所以在意。--《庄子·外物》 具言所闻。--晋·陶渊明《桃花源记》 趋机而言。--《后汉书·列女传》 言讫不见。--明·魏禧《大铁椎 言yán ⒈话语~。诺~。有~在先。~而有信。 ⒉讲,说~语。~行一致。身教重于~教。 ⒊汉语中的一个字,也指一句话五~绝句。七~乐府。一~为定。 ⒋文言中的动词词头(无义)驾~出游(驾驾车)。 言yàn 1.诉讼。 2.通"唁"。慰问。 言yín 1.参见"言言"。 伏 :伏〈动〉 (会意。从人,从犬。意思是人如狗那样地匍伏着。本义俯伏;趴下) 同本义 伏,司也。--《说文》 伏瘞亦如之。--《周礼·犬人》。司农注课伏犬以王车轹之。” 伏,覆也。--《释名·释姿容》 寝毋伏。--《礼记·曲礼上》 雌鸡伏子。--《汉书·五行志中之上》 楚子伏己而盐其脑。--《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一府中皆漝伏,莫敢起。--《史记·项羽本纪》 庑下一生伏案卧。--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及敌枪再击,寨中人又鹜伏矣。--清·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又如伏尸(倒在地上的尸体,多 伏 fú ⒈趴,脸面向下,身体前屈~地。~案。 ⒉隐藏,隐匿埋~。潜~。两侧~兵。打~击战。 ⒊屈服,认错或认罚~输。~判。~诛。 ⒋低下去时起时~。此起彼~。 ⒌〈古〉通"服"。敬佩~其为人。 ⒍ 【伏特】简称"伏"。电动势、电位差、电压的单位,代号v。 ⒎ 【伏日】通常是指夏至后第三个庚日起到立秋后第一个庚日后十天止。这一段时间,每十天为一伏,分为初伏、中伏、末伏,统称三伏,是我国每年最热的时期。故有"热在三 伏"的说法。 伏fù 1.指禽鸟孵卵。 2.量词。用作时间单位。 以 :以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金文字形,象人。本义用) 同本义。有一部分现已弱化成了介词 以,用也。--《说文》 以,用也。--《小尔雅》 凡师能左右之曰以。--《左传·僖公二十六年》 封疆社稷是以。--《左传·定公十年》 纯以形式。--蔡元培《图画》 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 又如以手代足(爬行。表示甘愿认错受罚);以疏间亲(关系疏远的人离间关系亲密的人);以耳为目(把听到的当作亲眼目睹的);以指测河(用手指测量河水的深浅。比喻达不到目 的) 使,令 向欲以齐事王攻宋也。--《战国策》 又如以彰 以yǐ ⒈拿,把,用,将~礼相待。~理服人。~儆效尤。~退为进。~逸待劳。 ⒉依,顺,按照~次进入。~此类推。 ⒊因,因为不~人废言。不~失败而灰心。 ⒋在,于(指日、时)~1921年7月1日成立了中国共产党。 ⒌来,目的在于学文化,~增长知识。遵守交通规则,~免发生车祸。 ⒍连词~及。~至(一直到)。~致(因而)。所~。 ⒎文言连词。用法同"而"城高~厚。地广~深。 ⒏语气词。跟"可"、"得"、"足"、"能"、"堪"等连用可~合作。得~观赏。足~胜任。堪~媲美。 ⒐放于位置词前〈表〉时间、方位、数量等的界限五天~内。长江~南。七尺~下。 ⒑ ⒒〈古〉通"已"。已经固~怪之矣。 ⒓ 佛 :佛〈名〉 梵文 buddha音译佛陀”的简称 缺此三项,声闻、缘觉缺后二项,菩萨缺最后一项,只有佛才三项俱全。小乘讲的佛”,一般是用作对释迦牟尼的尊称。大乘除指释迦牟尼外, 还泛指一切觉行圆满者。宣称三世 十方,到处有佛 西方有神,名曰佛。--《后汉书·西域传》 又如佛天(佛;西天;美好的地方);佛化(佛的教化);佛光(佛所带来的光明);佛会(佛菩萨众圣会聚的地方);佛图(佛塔);佛位(成佛正果之位) 佛教 佛 fó ⒈梵语"佛陀"的简称。"佛"是佛教徒对修行圆满的人(得道者)的称呼拜~。特用于尊称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祖。 ⒉ 【佛教】〈古〉印度释迦牟尼创立的宗教。 ⒊见fú。 佛(彿、髴) fú ⒈ 【仿佛】见"fǎng仿"。 ⒉见fo。 佛bó 1.兴起貌。 佛bì 1.见"佛脄"﹑"佛狸"。 2.通"弼"。辅助。《诗.周颂.敬之》"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郑玄笺"佛,辅也。"陆德明释文"郑音弼。"马瑞辰通释"古弼字其音均 与佛近,故弼可借作佛也。"一说,佛训为"大"。《诗.周颂.敬之》"佛时仔肩"毛传"佛,大也。"参阅清钱大昕《潜研堂集.答问》。 者 :者 (《说文》别事词也。相当于这”) 同本义 那边走,者边走,莫厌金杯酒。--五代·王衍《醉妆词》 又如者回(这回);者般(这般);者流(犹言这个流派);者番(这番;这次);者里(这里);者个(这个);者边(这边) 用在形容词、动词、动词词组或主谓词组之后,组成者”字结构,用以指代人、事、物 指代人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子》 射者中。(射的射中了目标。这里指宴饮时的一种游戏,射中的照规定的杯数喝酒。)--宋·欧阳修《醉翁亭记》 读书者有几。--清·袁枚《黄生借书说》 后死者。--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 者zhě ⒈代词。指人、事、物、时、数、地点等作~。读~。劳动~。前~。大~。昔~。那~。此四~。治国能使贫~富。 ⒉这,此(多见于古诗词或早期白话中)~回。~番。~个。~儿走。 ⒊助词。〈表〉语气停顿郭沫若~,四川人也。 ⒋用于句末。〈表〉希望或命令的语气且慢~。 夷 :夷 (会意。从大从弓。本义东方之人。即我囯古代对对东部各民族的统称) 同本义 夷,东方之人也。从大,从弓,会意,弓所持也。字亦作巳。--《说文》 夷有九种。--《後后汉书东夷传》 宅喁夷。--《书饶典》。马注萺夷也。” 四夷八衭。--《周礼职方式》 如夷歌(夷人的歌曲。亦蔑指外族的歌曲);夷衭(古代东方和南方各族的蔑穛) 旧时往往用以穛外囶或外囯人 南抚夷越。--《三国志诸葛亮传》 夷船由泥城。--《广 夷yí ⒈〈古〉我国对东部各民族的统称东~。也泛指少数民族四~。 ⒉旧指外国或外国的~情。 ⒊平辈。 ⒋平安,平坦化险为~。夫~以近,则游者众。 ⒌铲平,消灭~去险阻。~族(〈古〉酷刑之一。一人有罪,杀尽家族)。 ⒍ 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