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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论

更新时间:2024-05-20 04:14:54


诗人: 柳宗元
标题: 封建论
内容: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唐代·柳宗元《封建论》
翻译: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自然界果真没有原始阶段吗?我没法知道。人类果真有原始阶段吗?我也没法知道。那么,(有或没有原始阶段)哪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呢?我认为:有原始阶段这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怎么知道这一点呢?从“封国土、建诸侯”的分封制就可以明白。那种分封制,经历了古代贤明的帝王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没有谁能把它废除掉。不是不想把它废除掉,而是事物发展的趋势不允许,这种形势的产生,大概是在人类的原始阶段吧?不是原始阶段的那种形势,就没有可能产生分封制。实行分封制,并不是古代圣人的本意。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人类在他的原始阶段跟万物一起生存,那时野草树木杂乱丛生,野兽成群四处奔走,人不能像禽兽那样抓扑啃咬,而且身上也没有毛羽来抵御严寒,不能够光靠自身来供养自己、保卫自己。荀卿说过:“人类一定要借用外物作为自己求生的工具。”借用外物来求生的必然会相争,争个不停,一定会去找那能判断是非的人而听从他的命令。那又有智慧又明白事理的人,服从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确的道理告诉那些相争的人,不肯改悔的,必然要惩罚他,使他受痛苦之后感到惧怕,于是君长、刑法、政令就产生了。这样附近的人就聚结成群,分成许多群以后,相互间争斗的规模一定会大,相争的规模大了就会产生军队和威望。这样,又出现了更有威德的人,各个群的首领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部属。于是产生了一大批诸侯,他们相争的规模就更大了。又有比诸侯威德更大的人,许多诸侯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封国。于是又产生了方伯、连帅一类诸侯领袖,他们相争的规模还要大。这就又出现了比方伯,连帅威德更大的人,方伯、连帅们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老百姓,这以后天下便统一于天子一人了。因此先有乡里的长官而后有县的长官,有了县的长官而后有诸侯,有了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而后才有天子。从最高的天子到乡里的长官,那些对人民有恩德的人死了,人们一定会尊奉他们的子孙为首领。所以说分封制的产生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尧、舜、禹、汤的事离我们很远了,到了周代记载就很详备了。周朝占有天下,把土地像剖瓜一样分割开来,设立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了许多诸侯。诸侯国像繁星似地罗列,四面遍布在大地上,集结在周天子的周围,就像车轮围绕着中心运转,就像辐条集中于车毂;诸侯聚合起来就去朝见天子,分散开来就是守卫疆土的臣子、朝廷的捍卫者。但是往下传到周夷王的时候,破坏了礼法,损害了尊严,天子只得亲自下堂去迎接朝见的诸侯。传到周宣王的时候,他虽然倚仗着复兴周王朝的功德,显示出南征北伐的威风,终究还是无力决定鲁君的继承人。这样日渐衰败下去,直到周幽王、周厉王,后来周平王把国都向东迁移到洛邑,把自己排列在诸侯同等地位上去了。从那以后,问周天子传国九鼎的轻重的事情出现了,用箭射伤天子肩膀的事情出现了,讨伐天子大臣凡伯、逼迫天子杀死大夫苌弘这样的事情也出现了,天下大乱,再没有把天子看作天子的了。我认为周王朝丧失统治力量已经很久了,只不过还在公侯之上保存着一个空名罢了!这岂不是诸侯势力太强大而指挥不动,就像尾巴太大以至摇摆不动所造成的过失吗?于是周王朝的统治权分散到十二个诸侯国,后来又合并为七个强国,王朝的权力分散到陪臣掌政的国家,最后被很晚才封为诸侯的秦国灭掉。周朝败亡的原因,大概就在这里了。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秦朝统一了全国后,不分诸侯国而设置郡县,废除诸侯而委派郡县长官。秦占据了天下的险要地势,建都于全国的上游,控制着全国,把局势掌握在手里,这是它做得对的地方。但没过几年便天下大乱,那是有原因的。它多次征发数以万计的百姓服役,使刑法越来越残酷,耗尽了财力。于是那些扛着锄木棍被责罚防守边境的人们,彼此递个眼色就联合起来,怒吼着汇合成群,奋起反秦。那时有造反的老百姓而没有反叛的官吏,老百姓在下怨恨秦王朝;官吏在上惧怕朝廷。全国四面八方互相配合,杀郡守劫县令的事情在各地同时发生。错误在于激起了人民的怨恨,并不是郡县制的过失。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汉朝统一了全国之后,纠正秦朝的错误,沿袭周朝的分封制,分割天下,分封自己的子弟和功臣为诸侯王。但没有几年,为了平息诸侯国的叛乱便闻命奔赴镇压,以至连救死扶伤都来不及,汉高祖刘邦被围困在平城,被飞箭射伤,如此衰落不振达三代之久。后来由于谋臣献策,才分散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并由朝廷命官管理诸侯国。但是汉朝开始恢复分封制的时候,诸侯国和郡县各占一半疆域,那时只有反叛的诸侯国而没有反叛的郡县,秦朝郡县制的正确性也已经明白清楚了。继汉朝而称帝的,就是再过一百代,郡县制比分封制优越,也是可以知道的。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唐朝建立以后,设置州县,任命州县的长官,这是它做得正确的地方。但还是有凶暴狡猾的人不时起来叛乱、侵州夺县的情况出现,过失不在于设置州县而在于藩镇拥有重兵,那时有反叛的藩镇将领而没有反叛的州县长官。郡县制的建立,确实是不能改变的。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有的人说:“分封制的世袭君长,一定会把他管辖的地区当作自己的土地尽心治理,把他管辖的老百姓当作自己的儿女悉心爱护,使那里的风俗变好,把那里的政治治理好,这样施行教化就比较容易。郡县制的州县地方官,抱着得过且过的心理,一心只想升官罢了,怎么能把地方治理好呢?”我认为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周朝的情况,毫无疑问地可以看清楚了:诸侯骄横,贪财好战,大致是政治混乱的国家多,治理得好的国家少。诸侯的霸主不能改变乱国的政治措施,天子无法撤换不称职的诸侯国的君主,真正爱惜土地爱护人民的诸侯,一百个中间也没有一个。造成这种弊病的原因在于分封制,不在于政治方面。周朝的情况就是如此。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秦朝的情况,也完全可以看清楚了:朝廷有治理百姓的制度,而不让郡县专权,这是正确的;中央有管理政务的大臣,不让地方官自行其是,这也是正确的。但是郡县不能正确发挥郡县制的作用,郡守、县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残酷的刑罚、繁重的劳役,使万民怨恨。这种过失在于政治方面,不在于郡县制本身。秦朝的情况便是这样。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汉朝建立的时候,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县推行,不能在诸侯国推行;天子只能控制郡县长官,不能控制诸侯王。诸侯王尽管胡作非为,天子也不能撤换他们;侯王国的百姓尽管深受祸害,朝廷却无法解除他们的痛苦。只是等到诸侯王叛乱造反,才把他们逮捕、流放或率兵讨伐、以至灭掉他们。当他们的罪恶尚未充分暴露的时候,尽管他们非法牟利搜刮钱财,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给百姓造成严重的伤害,朝廷也不能对他们怎么样。至于郡县,可以说是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了。根据什么这样讲呢?汉文帝从田叔那里了解到孟舒,从冯唐那里了解到魏尚,汉宣帝听说黄霸执法明察审慎,汉武帝看到汲黯为政简约清静,那么就可以任命黄霸做官,可以恢复孟舒、魏尚原来的官职,甚至可以让汲黯躺着任职,委任他只凭威望去安抚一个地区。官吏犯了罪可以罢免,有才干可以奖赏。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不行正道,晚上就可以撤了他;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违法乱纪,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罢免他。假使汉王朝把城邑全部都分割给侯王,即使他们危害人民,也只好对它发愁罢了。孟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不能施行,黄霸、汲黯的教化无法推行。如果公开谴责并劝导这些侯王,他们当面接受,但转过身去就违反了;如果下令削减他们的封地,互相串通联合行动的阴谋就会遍及侯王各国之间,那么大家都怒眼圆睁,气势汹汹地反叛朝廷。万一他们不起来闹事,就削减他们的一半封地,即使削减一半,百姓还是受害了,何不把诸侯王完全废除掉来保全那里的人民呢?汉朝的情况就是这样。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今天国家完全实行郡县制,不断地任命郡县长官,这种情况是肯定不能改变了。只要好好地控制军队,慎重地选择地方官吏,那么政局就会安定了。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有人又说:“夏、商、周、汉四代实行分封制,他们统治的时间都很长久,而秦朝实行郡县制,统治的时间却很短。”这更是不懂得治理国家的人说的话。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魏继承汉朝,分封贵族的爵位仍然实行分封制;西晋继承魏,因袭旧制不加改变,但魏和晋都很快就衰亡了,没听说有国运长久的。唐朝纠正魏晋的过失改变了制度,享国已近二百年,国家基业更加巩固,这与分封诸侯又有什么关系呢?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有人又认为:“治理商、周二代的是圣明的君王啊,他们都没有改变分封制,那么,本来就不应当再议论这件事了。”这种说法大大的不对。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商、周二代没有废除分封制,是不得已的。因为当时归附商朝的诸侯有三千个,商朝靠了他们的力量才灭掉了夏,所以商汤就不能废除他们;归附周朝的诸侯有八百个,周朝凭借他们的力量才战胜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也不能废弃他们。沿用它来求得安定,因袭它来作为习俗,这就是商汤、周武王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他们是不得已的,并不是什么大公无私的美德,而是有私心,是要使诸侯为自己出力,并保卫自己的子孙。秦朝用废除分封诸侯的办法来作为制度,是最大的公;它的动机是为私的,是皇帝想要巩固个人的权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于自己。但是废除分封,以天下为公,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至于天下的常理,是治理得好、政局安定,这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后才会清明安定。分封制的君长,是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下去的。这种世袭的统治者,居上位的果真贤明吗?居下位的真的不肖吗?这样,人民究竟是得到太平还是遭遇祸乱,就无法知道了。如果想要对国家有利而统一人民的思想,而同时又有世袭大夫世世代代统治他们的封地,占尽了诸侯国的全部国土,即使有圣人贤人生在那个时代,也会没有立足之地,这种后果就是分封制造成的。难道是圣人的制度要使事情坏到这种地步吗?所以我说:“这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结果。”

注释: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赏析: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封建论》的中心论题是: “封建制”的存废以及与郡县制相互比较孰优孰劣,得出一个重要结论: “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文章雄辩地论证了郡县制的巨大优越性。肯定了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任何人也无力改变这一历史发展的趋势,痛斥了各种鼓吹分封制的谬论。这篇文章从理论上有力地抨击了维护分封制的谬论,打击了藩镇们的气焰,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鲜明的战斗性。全文观点明确,重点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既有正面论述,也讲反面教训,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且多用排偶句子,骈散相间,语言凝练,语气清峻。

  要谈“封建制”的存废,自然要从“封建制”的产生与发展讲起。由“天地果无初乎”至“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说的就是这个内容。尽管作者当时还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分封制国家的形成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否定与“生人之意”相对立的“圣人之意”在历史进程中的决定作用,却具备令人肃然起敬的理论意义和批判精神。作者觉得“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甚至“尧、舜、禹、汤、文、武”他们就“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这里所说的“势”,并不是指客观规律或客观形势,而是指由众人的愿望而造成的趋势。这一部分论述,是全文的总观点。由它统率全文,别开生面,气势磅礴。

  从“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至“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是比较分封制与郡县制孰优孰劣一,作者以史实为论据,具有不可辩驳的力量,并且前述为事,后文即可引以为据,逻辑严密,整体感强。

  “或者又日”与“或者又以为”两段,是驳论。头一段驳所谓“封建而延”的观点,论据是魏晋两代都“封爵犹建”,结果是“不闻延祚”;唐代“矫而变之,重二百祀”。史实如此,胜于雄辩。所以,作者以“尤非所谓知理者也”,加以指责二第二段驳“殷、周圣王” “不革其制”便“固不当复议”的谬论当然,秦的“其为制,公之大者也”,也只是实施了地主阶级占有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天下”,而这又是当时作者所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的。

  “夫天下之道”一段,是全文的结束。作者在这一段讲了两种有内在关系的事物,又讲了这两种事物之间的关系。即依照天下的常理,国家治理得好,才能够得人心;而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贤的人居下位,才能把国家治理得好。这是一种因果关系,作者先谈结果“理安”,后谈原因“使贤者居上”,突出用人唯贤对治理国家的重要性。然后又讲,实施分封制的时候,世袭的封地占满全国;就算圣贤生在那个时候,也无法有所作为:这又是一种因果关系,前有因“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后有果“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两种事物从两个侧面说明一个问题,分封制绝对不可取。之后,作者顺势收拢全文:难道是圣人愿意建立分封制而导致这样的结局吗?我可以肯定地说: “这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由形势决定的。”

  综合上述, “用人唯贤”无疑是《封建论》的灵魂所在。用人唯贤是改革体制的关键,又是改革体制后所带来的必然成果之一。“事在人为”,看来“人”是最为重要的。作者所参加的“永贞革新”,就是因为王叔文、王侄等得到顺宗李诵的支持得以实行;而包括作者在内的王叔文集团的塌台,也是由于宪宗李纯即位后选用宦官俱文珍、薛盈珍以及文武旧官僚所带来的结果。《封建论》写于“永贞革新”失败之后,柳宗元被贬官永州期间,他对政治革新,尤其是用人唯贤问题的体会和认识尤为深刻。

  艺术特点

  一、切中时弊。《封建论》没有泛泛谈论分封制的起源与发展过程,而是侧重谈分封制的劣以及郡县制的优。借古喻今,暗示唐中期以后潜伏的政治危机,明指用人唯贤对改良体制、巩固政权以及安定社会的深远意义。

  二、观点鲜明,有批判精神。《封建论》破天荒提出: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他承认客观情势,而不承认天命;他觉得由分封制到郡县制是进步,而汉唐还要实行分封制是倒退;他肯定尧、舜这些圣人都有“私”,历史的发展不以圣人的意志为转移,圣人有“所不得已”。一扫腐儒正统的天命观、历史观、圣贤观,不讳饰,也不含糊其词,而是明快决断。

  三、论辩雄健有力,气势磅礴。《封建论》开笔: “天地果无初乎?” “生人果有初乎?”虽是设问,但在“有”与“无”之间表明,全文将论述的是天、地、生民这样的大事。从周至唐,上下两千年,兴亡得失,头绪万千。作者就用正确的观点统率史料,去粗取精,除伪存真,三言两语就可把问题讲到实质方面: “失之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失之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当谈论到郡县制的好处时,秦“有叛人而无叛吏”,汉“有叛国而无叛郡”,唐“有叛将而无叛州”。观点、史实、论据及论证,融会贯通,言简意赅。

参考资料:

1、罗斌主编.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 第一卷: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01:第221-223页
创作背景  这篇文章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中唐时期,藩镇割据的情况愈演愈烈,当时各地藩镇极力鼓吹要恢复周以前的封建制度,反对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目的是为自己的割据制造舆论。和这种政治局面相适应,分封制的论调又开始抬头。针对这种情况,作者在永贞革新失败、被贬永州后,写下了这篇议论文。 参考资料:完善1、李道英编.唐宋八大家文选:南海出版公司,2005.04:第149页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自然界果真没有原始阶段吗?我没法知道。人类果真有原始阶段吗?我也没法知道。那么,(有或没有原始阶段)哪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呢?我认为:有原始阶段这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怎么知道这一点呢?从“封国土、建诸侯”的封建制就可以明白。那种封建制,经历了古代贤明的帝王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没有谁能把它废除掉。不是不想把它废除掉,而是事物发展的趋势不允许,这种形势的产生,大概是在人类的原始阶段吧?不是原始阶段的那种形势,就没有可能产生封建制。实行封建制,并不是古代圣人的本意。

  人类在他的原始阶段跟万物一起生存,那时野草树木杂乱丛生,野兽成群四处奔走,人不能像禽兽那样抓扑啃咬,而且身上也没有毛羽来抵御严寒,不能够光靠自身来供养自己、保卫自己。荀卿说过:“人类一定要借用外物作为自己求生的工具。”借用外物来求生的必然会相争,争个不停,一定会去找那能判断是非的人而听从他的命令。那又有智慧又明白事理的人,服从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确的道理告诉那些相争的人,不肯改悔的,必然要惩罚他,使他受痛苦之后感到惧怕,于是君长、刑法、政令就产生了。这样附近的人就聚结成群,分成许多群以后,相互间争斗的规模一定会大,相争的规模大了就会产生军队和威望。这样,又出现了更有威德的人,各个群的首领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部属。于是产生了一大批诸侯,他们相争的规模就更大了。又有比诸侯威德更大的人,许多诸侯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封国。于是又产生了方伯、连帅一类诸侯领袖,他们相争的规模还要大。这就又出现了比方伯,连帅威德更大的人,方伯、连帅们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老百姓,这以后天下便统一于天子一人了。因此先有乡里的长官而后有县的长官,有了县的长官而后有诸侯,有了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而后才有天子。从最高的天子到乡里的长官,那些对人民有恩德的人死了,人们一定会尊奉他们的子孙为首领。所以说封建制的产生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

  尧、舜、禹、汤的事离我们很远了,到了周代记载就很详备了。周朝占有天下,把土地像剖瓜一样分割开来,设立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了许多诸侯。诸侯国像繁星似地罗列,四面遍布在大地上,集结在周天子的周围,就像车轮围绕着中心运转,就像辐条集中于车毂;诸侯聚合起来就去朝见天子,分散开来就是守卫疆土的臣子、朝廷的捍卫者。但是往下传到周夷王的时候,破坏了礼法,损害了尊严,天子只得亲自下堂去迎接朝见的诸侯。传到周宣王的时候,他虽然倚仗着复兴周王朝的功德,显示出南征北伐的威风,终究还是无力决定鲁君的继承人。这样日渐衰败下去,直到周幽王、周厉王,后来周平王把国都向东迁移到洛邑,把自己排列在诸侯同等地位上去了。从那以后,问周天子传国九鼎的轻重的事情出现了,用箭射伤天子肩膀的事情出现了,讨伐天子大臣凡伯、逼迫天子杀死大夫苌弘这样的事情也出现了,天下大乱,再没有把天子看作天子的了。我认为周王朝丧失统治力量已经很久了,只不过还在公侯之上保存着一个空名罢了!这岂不是诸侯势力太强大而指挥不动,就像尾巴太大以至摇摆不动所造成的过失吗?于是周王朝的统治权分散到十二个诸侯国,后来又合并为七个强国,王朝的权力分散到陪臣掌政的国家,最后被很晚才封为诸侯的秦国灭掉。周朝败亡的原因,大概就在这里了。

  秦朝统一了全国后,不分诸侯国而设置郡县,废除诸侯而委派郡县长官。秦占据了天下的险要地势,建都于全国的上游,控制着全国,把局势掌握在手里,这是它做得对的地方。但没过几年便天下大乱,那是有原因的。它多次征发数以万计的百姓服役,使刑法越来越残酷,耗尽了财力。于是那些扛着锄木棍被责罚防守边境的人们,彼此递个眼色就联合起来,怒吼着汇合成群,奋起反秦。那时有造反的老百姓而没有反叛的官吏,老百姓在下怨恨秦王朝;官吏在上惧怕朝廷。全国四面八方互相配合,杀郡守劫县令的事情在各地同时发生。错误在于激起了人民的怨恨,并不是郡县制的过失。

  汉朝统一了全国之后,纠正秦朝的错误,沿袭周朝的封建制,分割天下,分封自己的子弟和功臣为诸侯王。但没有几年,为了平息诸侯国的叛乱便闻命奔赴镇压,以至连救死扶伤都来不及,汉高祖被围困在平城,被飞箭射伤,如此衰落不振达三代之久。后来由于谋臣献策,才分散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并由朝廷命官管理诸侯国。但是汉朝开始恢复封建制的时候,诸侯国和郡县各占一半疆域,那时只有反叛的诸侯国而没有反叛的郡县,秦朝郡县制的正确性也已经明白清楚了。继汉朝而称帝的,就是再过一百代,郡县制比封建制优越,也是可以知道的。

  唐朝建立以后,设置州县,任命州县的长官,这是它做得正确的地方。但还是有凶暴狡猾的人不时起来叛乱、侵州夺县的情况出现,过失不在于设置州县而在于藩镇拥有重兵,那时有反叛的藩镇将领而没有反叛的州县长官。郡县制的建立,确实是不能改变的。

  有的人说:“封建制的世袭君长,一定会把他管辖的地区当作自己的土地尽心治理,把他管辖的老百姓当作自己的儿女悉心爱护,使那里的风俗变好,把那里的政治治理好,这样施行教化就比较容易。郡县制的州县地方官,抱着得过且过的心理,一心只想升官罢了,怎么能把地方治理好呢?”我认为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

  周朝的情况,毫无疑问地可以看清楚了:诸侯骄横,贪财好战,大致是政治混乱的国家多,治理得好的国家少。诸侯的霸主不能改变乱国的政治措施,天子无法撤换不称职的诸侯国的君主,真正爱惜土地爱护人民的诸侯,一百个中间也没有一个。造成这种弊病的原因在于封建制,不在于政治方面。周朝的情况就是如此。

  秦朝的情况,也完全可以看清楚了:朝廷有治理百姓的制度,而不让郡县专权,这是正确的;中央有管理政务的大臣,不让地方官自行其是,这也是正确的。但是郡县不能正确发挥郡县制的作用,郡守、县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残酷的刑罚、繁重的劳役,使万民怨恨。这种过失在于政治方面,不在于郡县制本身。秦朝的情况便是这样。

  汉朝建立的时候,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县推行,不能在诸侯国推行;天子只能控制郡县长官,不能控制诸侯王。诸侯王尽管胡作非为,天子也不能撤换他们;侯王国的百姓尽管深受祸害,朝廷却无法解除他们的痛苦。只是等到诸侯王叛乱造反,才把他们逮捕、流放或率兵讨伐、以至灭掉他们。当他们的罪恶尚未充分暴露的时候,尽管他们非法牟利搜刮钱财,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给百姓造成严重的伤害,朝廷也不能对他们怎么样。至于郡县,可以说是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了。根据什么这样讲呢?汉文帝从田叔那里了解到孟舒,从冯唐那里了解到魏尚,汉宣帝听说黄霸执法明察审慎,汉武帝看到汲黯为政简约清静,那么就可以任命黄霸做官,可以恢复孟舒、魏尚原来的官职,甚至可以让汲黯躺着任职,委任他只凭威望去安抚一个地区。官吏犯了罪可以罢免,有才干可以奖赏。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不行正道,晚上就可以撤了他;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违法乱纪,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罢免他。假使汉王朝把城邑全部都分割给侯王,即使他们危害人民,也只好对它发愁罢了。孟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不能施行,黄霸、汲黯的教化无法推行。如果公开谴责并劝导这些侯王,他们当面接受,但转过身去就违反了;如果下令削减他们的封地,互相串通联合行动的阴谋就会遍及侯王各国之间,那么大家都怒眼圆睁,气势汹汹地反叛朝廷。万一他们不起来闹事,就削减他们的一半封地,即使削减一半,百姓还是受害了,何不把诸侯王完全废除掉来保全那里的人民呢?汉朝的情况就是这样。

  今天国家完全实行郡县制,不断地任命郡县长官,这种情况是肯定不能改变了。只要好好地控制军队,慎重地选择地方官吏,那么政局就会安定了。

  有人又说:“夏、商、周、汉四代实行封建制,他们统治的时间都很长久,而秦朝实行郡县制,统治的时间却很短。”这更是不懂得治理国家的人说的话。

  魏继承汉朝,分封贵族的爵位仍然实行封建制;西晋继承魏,因袭旧制不加改变,但魏和晋都很快就衰亡了,没听说有国运长久的。唐朝纠正魏晋的过失改变了制度,享国已近二百年,国家基业更加巩固,这与分封诸侯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人又认为:“治理商、周二代的是圣明的君王啊,他们都没有改变封建制,那么,本来就不应当再议论这件事了。”这种说法大大的不对。

  商、周二代没有废除封建制,是不得已的。因为当时归附商朝的诸侯有三千个,商朝靠了他们的力量才灭掉了夏,所以商汤就不能废除他们;归附周朝的诸侯有八百个,周朝凭借他们的力量才战胜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也不能废弃他们。沿用它来求得安定,因袭它来作为习俗,这就是商汤、周武王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他们是不得已的,并不是什么大公无私的美德,而是有私心,是要使诸侯为自己出力,并保卫自己的子孙。秦朝用废除分封诸侯的办法来作为制度,是最大的公;它的动机是为私的,是皇帝想要巩固个人的权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于自己。但是废除分封,以天下为公,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至于天下的常理,是治理得好、政局安定,这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后才会清明安定。封建制的君长,是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下去的。这种世袭的统治者,居上位的果真贤明吗?居下位的真的不肖吗?这样,人民究竟是得到太平还是遭遇祸乱,就无法知道了。如果想要对国家有利而统一人民的思想,而同时又有世袭大夫世世代代统治他们的封地,占尽了诸侯国的全部国土,即使有圣人贤人生在那个时代,也会没有立足之地,这种后果就是封建制造成的。难道是圣人的制度要使事情坏到这种地步吗?所以我说:“这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结果。”

注释
封建:文中指古时分封国土给皇族王侯的制度。
初:初始阶段。
生人:指人类。
近:接近(事实)。
明:证明。
去:废除。
势:形势,情势。
来:产生。
榛(zhēn)榛:指草木丛生的样子。
狉(pī)狉:形容群兽走动。
搏:击打。
噬(shì):撕咬。
克:能够。
奉:供养。
假:借助。
而:表假设。
曲直:是非。
嗣(sì):后代。
五等:指周朝设置的公、侯、伯、子、男五个爵位。
朝觐(jìn)会同:对诸侯拜见天子时的不同称谓。
扞(hàn):同“捍”,捍卫,抵御。
下堂:走下朝堂。
卒:最终。
问鼎:春秋时,楚庄王向王孙满打听周朝的传国之宝九鼎的大小与重量,意在夺取周王朝的天下。后以“问鼎”喻图谋夺取政权。
凡伯、苌(cháng)弘:皆为周朝大臣。
君君:以君为君,即以天子之礼侍奉天子。
十二:指天下分为鲁、齐、秦、晋、楚、宋、卫、陈、蔡、曹、郑、燕十二国。
七国:指战国七雄——秦、楚、齐、燕、韩、赵、魏。
殄(tiǎn):消灭,灭绝。
端:起因。
都:建都。
坏:混乱。
枉:偏差,错误。
剖:分割。
奔命扶伤:奔忙于营救百姓的性命,医治战争的创伤。
困平城,病流矢(shǐ):汉高祖为讨伐韩王信,被匈奴围困在平城,为平定英布的叛乱被乱箭射伤。
离削自守:分散削弱他们的力量,使他们安分自守。
宜:适宜,正确。
桀(jié)猾:凶残狡猾。
虐害方域(yù):危害一方。
失:过失。
州:州县之制。
兵:兵制,指唐朝时藩镇拥有重兵。
固:确实。
革:革除。
私:意动用法,以......为私。
子:以其人为子。
俗:风俗。
化:教化。
迁其秩(zhì):升他的官职。
断:一定,毫无疑问。
黩(dú)货事戎(róng):指列侯们贪财好战。
然:这样。
理人之制:治理百姓的制度。
委:委托,文中指给郡县以权力。
是:正确。
侧目:怨恨。
国:诸侯国。
变:撤换。
病:遭受祸害。
除:解除痛苦。
夷(yí):消灭。
彰(zhāng):暴露。
理:政务得到治理,引为政治清明。
拜:任命。
卧而委之以辑(jí)一方:指汲黯躺着任职,被委任只凭威望去安抚一个地区。
黜(chù):罢免。
乱人:危害人民。
戚:忧愁。
举:完全。
延:长久。
促:短促。
尤:更加。
知:懂得。
理:治理。
矫(jiǎo):纠正。
是:这种说法。
然:对。
易:废弃。
徇(xùn):沿用。
仍:因袭。
公天下:废除分封,以天下为公。
生人:人民。
一:统一。

参考资料:

1、(唐)韩愈等著.唐宋八大家文选 最新经典珍藏:三秦出版社,2012.06:第92-98页
2、郭庆杰编著.中国古代经典作品选注:国防工业出版社,2009.08:第135-139页

赏析

  《封建论》的中心论题是: “封建制”的存废以及与郡县制相互比较孰优孰劣,得出一个重要结论: “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文章雄辩地论证了郡县制的巨大优越性。肯定了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任何人也无力改变这一历史发展的趋势,痛斥了各种鼓吹分封制的谬论。这篇文章从理论上有力地抨击了维护分封制的谬论,打击了藩镇们的气焰,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鲜明的战斗性。全文观点明确,重点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既有正面论述,也讲反面教训,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且多用排偶句子,骈散相间,语言凝练,语气清峻。

  要谈“封建制”的存废,自然要从“封建制”的产生与发展讲起。由“天地果无初乎”至“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说的就是这个内容。尽管作者当时还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分封制国家的形成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否定与“生人之意”相对立的“圣人之意”在历史进程中的决定作用,却具备令人肃然起敬的理论意义和批判精神。作者觉得“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甚至“尧、舜、禹、汤、文、武”他们就“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这里所说的“势”,并不是指客观规律或客观形势,而是指由众人的愿望而造成的趋势。这一部分论述,是全文的总观点。由它统率全文,别开生面,气势磅礴。

  从“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至“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是比较分封制与郡县制孰优孰劣一,作者以史实为论据,具有不可辩驳的力量,并且前述为事,后文即可引以为据,逻辑严密,整体感强。

  “或者又日”与“或者又以为”两段,是驳论。头一段驳所谓“封建而延”的观点,论据是魏晋两代都“封爵犹建”,结果是“不闻延祚”;唐代“矫而变之,重二百祀”。史实如此,胜于雄辩。所以,作者以“尤非所谓知理者也”,加以指责二第二段驳“殷、周圣王” “不革其制”便“固不当复议”的谬论当然,秦的“其为制,公之大者也”,也只是实施了地主阶级占有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天下”,而这又是当时作者所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的。

  “夫天下之道”一段,是全文的结束。作者在这一段讲了两种有内在关系的事物,又讲了这两种事物之间的关系。即依照天下的常理,国家治理得好,才能够得人心;而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贤的人居下位,才能把国家治理得好。这是一种因果关系,作者先谈结果“理安”,后谈原因“使贤者居上”,突出用人唯贤对治理国家的重要性。然后又讲,实施分封制的时候,世袭的封地占满全国;就算圣贤生在那个时候,也无法有所作为:这又是一种因果关系,前有因“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后有果“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两种事物从两个侧面说明一个问题,分封制绝对不可取。之后,作者顺势收拢全文:难道是圣人愿意建立分封制而导致这样的结局吗?我可以肯定地说: “这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由形势决定的。”

  综合上述, “用人唯贤”无疑是《封建论》的灵魂所在。用人唯贤是改革体制的关键,又是改革体制后所带来的必然成果之一。“事在人为”,看来“人”是最为重要的。作者所参加的“永贞革新”,就是因为王叔文、王侄等得到顺宗李诵的支持得以实行;而包括作者在内的王叔文集团的塌台,也是由于宪宗李纯即位后选用宦官俱文珍、薛盈珍以及文武旧官僚所带来的结果。《封建论》写于“永贞革新”失败之后,被贬官永州期间,他对政治革新,尤其是用人唯贤问题的体会和认识尤为深刻。

  艺术特点

  一、切中时弊。《封建论》没有泛泛谈论分封制的起源与发展过程,而是侧重谈分封制的劣以及郡县制的优。借古喻今,暗示唐中期以后潜伏的政治危机,明指用人唯贤对改良体制、巩固政权以及安定社会的深远意义。

  二、观点鲜明,有批判精神。《封建论》破天荒提出: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他承认客观情势,而不承认天命;他觉得由分封制到郡县制是进步,而汉唐还要实行分封制是倒退;他肯定尧、舜这些圣人都有“私”,历史的发展不以圣人的意志为转移,圣人有“所不得已”。一扫腐儒正统的天命观、历史观、圣贤观,不讳饰,也不含糊其词,而是明快决断。

  三、论辩雄健有力,气势磅礴。《封建论》开笔: “天地果无初乎?” “生人果有初乎?”虽是设问,但在“有”与“无”之间表明,全文将论述的是天、地、生民这样的大事。从周至唐,上下两千年,兴亡得失,头绪万千。作者就用正确的观点统率史料,去粗取精,除伪存真,三言两语就可把问题讲到实质方面: “失之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失之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当谈论到郡县制的好处时,秦“有叛人而无叛吏”,汉“有叛国而无叛郡”,唐“有叛将而无叛州”。观点、史实、论据及论证,融会贯通,言简意赅。

参考资料:

1、罗斌主编.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 第一卷: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01:第221-223页
释意: :天〈名〉 (会意。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个正面的人形(大),上面指出是人头,小篆变成一横。本义人的头顶) 同本义 天,颠也。…颠者,人之顶也。以为凡高之称。--《说文解字注》 又如天灵(人或其他动物的头顶骨);天灵盖(头顶骨) 古代的墨刑。在额头上刺字的刑罚 天,刑名。剠凿其额曰天。--《集韵》 《其人天且劓。--《易·睽卦》。虞注黥额为天。” 天空 天,至高无上。--《说文》 天,气也。--《论衡·谈天》 形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神话四则·形天》 天似穹庐。--《乐府诗集·杂 天tiān ⒈高空~空。满~星。 ⒉高处,顶部~线。~窗。~桥。~头(书页上头的空白部分)。 ⒊最,极~好,就这么办。 ⒋指自然界,生成的~然。~灾。~险。~生的。人定胜~。 ⒌气象~气。~冷。~晴。 ⒍时间,一昼夜,一段时间一~。今~。白~。过几~。 ⒎季节,时节秋~。冷~。三伏~。 ⒏迷信者所谓的"神、佛、仙人或他们的住地"~神、~意、~堂等都是虚构的、没有的。归~(又指死亡)。 ⒐ ⒑ ①世界上。 ②江山。 ⒒ ⒓ ⒔ ⒕ ⒖ ⒗ ①单纯直率,不虚伪,无做作。 ②用一般的、简单的事物去推断特殊的、复杂的事物想得~真。 ⒘

:地 用在状语和中心词之间 表示动态,相当于着”。常附在立、卧、坐等不及物动词的后头 后妻向床上卧地不起。--《舜子变文》 还用于状语后或补语前 相看月未坠,白地断肝肠。--唐·杜甫《越女词》 地 (形声。从土,也声。本义大地) 同本义,与天”相对 立字士力于一者为地。--《春秋·元命苞》 土乙力为地。--《尔雅·释地》 地生养万物。--《管子·形势解》 如

:果〈名〉 (象形。甲骨文字形,田象树上结的果实形,在木之上。本义果子,果实。这个意义后来曾写作菓”) 同本义 果,木实也。--《说文》 艮为果蓏。--《易·说卦》 而树之果蓏,珍异之物。--《周礼·场人》。张晏曰有核曰果,无核曰蓏。”臣瓒曰在地曰蓏,在树曰果。” 五果为助。--《素问·藏器法时论》。注谓桃李杏栗枣也。” 凡长安豪富人为观游及卖果者,皆争迎取养。--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 杭有卖果者,善藏柑。--明·刘基《卖柑者言》 果止于梨、栗、枣、柿之类。--宋·司马光《训俭示康》 又如果 果(菓)guǒ ⒈果子,果实,某些植物花落后,含有种子的部分苹~。花生~。 ⒉结局,成效结~。成~。苦~。因~关系。 ⒊确实,真的~然。~真。~为所杀。 ⒋坚决~断。~敢。~于自信。 ⒌实现未~。 ⒍吃饱~腹。 果wǒ 1.侍女。引申为侍候。 果luǒ 1.赤露。 果guàn 1.灌祭。 如果您希望 windows 进行查找,

:无 (会意。据甲骨文字形,象一个人持把在跳舞。卜辞、金文中无、舞”同字。本义乐舞) 同本义 哲学范畴,指无形、无名、虚无等,或指物质的隐微状态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 无 没有,跟有”相对 无,不有也。--《玉篇》 无若丹朱傲。--《书·益稷》 无偏无党。--《书·洪范》 无内人之疏,而外人之亲。--《荀子·法行》 事不耳闻目睹而臆断其有无,可乎?--苏轼《石钟山记》 无不伸颈。--《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 无不变色。 无不毕肖。 无(無)wú ⒈没有,跟"有"相对~粮~钱。~穷~尽。 ⒉不~仿说出。 ⒊不分,不论,不外~分。~论,地~四方。民~异国。事~大小。~非如此。 ⒋通"毋"。不,不要~往。 ⒌ 无mó 1.见"南无"。

:初〈名〉 (会意。从刀,从衣∠起来表示用刀剪裁衣服是制衣服的起始。本义起始,开端) 同本义 初,始也。裁者衣之始也。--《说文》 初,舒也。--《广雅》。按,谓展帛以就裁。 初吉终乱。--《易·既济》 名曰初虑。--《易·书大传》 我生之初。--《诗·王风·兔爰》 初疾畏惊,见鬼之来。--《论衡·订鬼》 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陶渊明《桃花源记》 又如初岁(年初);初枯(秋季里植物开始枯萎);初头(起初;开头);初化(变化之始);初末(始末) 本原 欲知

:乎〈动〉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的符号表示声音上扬,下面的符号表示舒气。乎”是呼”的本字。当乎”借作语气词、介词用之后,就另造了一个从口”的形声字呼”。本义 吐气) 同本义 呼”的古字◆唤;召唤 乎〈语〉 表示疑问或反诘 汝识之乎?--苏轼《石钟山记》 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 近者大乎。--《列子·汤问》 远者凉乎。 汝多知乎。 污其行乎。--《后汉书·列女传》 断斯织乎。 不亦精乎。 相当于吗”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 可乎 乎hū ⒈文言助词。〈表〉疑问或反问,相当于"吗"、"呢"、"吧"可~?然~?否~?或能免~? ⒉文言叹词。〈表〉感叹,相当于"啊"、"呀"惜~!美哉~,山河之固! ⒊介词,义同"于"出~意外。异~寻常。其志可以行~天下。不在~外表美,要在~心灵美。

:吾 (形声。从口,五声。本义我) 同本义 吾,我自称也。--《说文》 吾,我也。--《尔雅·释诂》 愿吾子之教之也。--《仪礼·士冠礼》 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老子》 莫吾知兮。--《楚词·屈原·涉江》 毋吾以也。--《论语·先进》 不吾知也。 按,在上古时代,吾”和我”在语法上有别,吾不用于动词后作宾语 今者吾丧我。--《庄子·齐物论》 又如吾侪(我等,我辈,我们);吾当(我);吾侬(我);吾谁与归(我将从谁);吾爱(我所爱的人);吾兄(对朋友的称呼;称自己的兄长);吾祖(我的祖先);吾与(我的同伴、同伙);吾庐 ( 吾wú我,我的~友。 吾yú 1.见"吾吾"。 2.通"虞"。兽名用字。 3.通"虞"。见"吾丘"。 4.通"鱼"。参见"吾山"。 吾yá 1.见"吾子"。 2.地名用字。

:不 (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象花蒂的子房,下面象花蕊下垂形。①本义萼足。《诗·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韡。”郑笺承华者曰鄂。”②副词。不。《荀子》锲 而不舍,金石可镂。”) 用在动词、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表示否定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韩非子·喻老》 老妇不闻也。--《战国策·赵策》 被驱不异犬与鸡。--唐·杜甫《兵车行》 后遂不复至。--明·魏禧《大铁椎传》 又如不会;不大;不一定;不古(不古朴。意指社会风气衰落、败坏);不勾(不消;不够;不到);不才(没有才能。自称的谦词;不成才);不才之

:得 (会意。金文字形,右边是贝”(财货)加手”,左边是彳”,表示行有所得。手里拿着财货,自然是有所得。本义得到,获得) 同本义(本来没有而争取得来成为己有) 得,行有所得也。--《说文》 三人行必得我师焉。--《论语》。释文本或作必有。” 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后灾。--《孟子·梁惠王上》 佳婿难得。--《世说新语·假谲》 卖炭得钱何所营。--唐·白居易《卖炭翁》 工之侨得良桐焉。--明·刘基《郁离子·千里马篇》 又如得人心;各得其所;得肆(得志,肆意);得闲儿(有空闲时间;得空);得胜回头 得 dé ①〈古〉同德所识穷乏者~我与(《孟子·告子上》) ②〈古〉贪得戒之在~。(《论语·季氏》) ③得到~奖。 ④适合~体。 ⑤得意扬扬自~。 ⑥完成饭~了。 ⑦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又见děi,·de。 【得不偿失】得到的抵不上失去的。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合于正义就能得到多数人的拥护和帮助,违背正义必然陷于孤立而失败。 【得陇望蜀】取得陇后,又想攻西蜀。比喻得了这个,还想那个,贪得无厌。陇古地名,现甘肃省东部。蜀古地名,现四川省中西部。 【得势】得到地位和权势(多用于贬义)。 【得体】(言语行动等)得当,恰当。 【得天独厚】具有特殊的优越条件或环境。天自然的;天然的。 【得心应手】心里怎样想,手里就能怎样做。形容技艺纯熟或做事非常顺手。 【得宜】合适;恰当。 【得意忘形】形容高兴得失去常态,忘乎所以。 【得鱼忘筌】 【得鱼忘荃】比喻达到目的后就忘了原来的凭借。筌捕鱼用的竹器。 【得志】志愿实现(多指名利等愿望得到满足)。 得 ·de用在动词后表可能拿~动、说不~。 ②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连接补语走~慢、白~耀眼。又见dé;děi。 得 děi ①必须学习上~高标准。 ②需要~花时间。 ③必然夜里不穿多点~挨冻。又见dé;·de。